根据《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水安监发〔2016〕6号)文件要求,经省水利厅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领导小组2023年5月24日会议审定,拟授予宝鸡峡杨凌等17座水电站(详见附件1)为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拟对符合延期条件的泾惠渠渠首等21座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详见附件2)进行延期换证。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反映或举报。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5月30日受理部门:陕西省水利厅联 系 人:武勇、张健雄电 话:029-61835121电子邮箱:519531143@qq.com通讯地址:西安市尚德路150号(710004)
附件1.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公示名单
2.符合延期换证条件的农村水电站名单.docx
陕西省水利厅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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