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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河长”如何履职?福建“打样”

来源: 水利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4-03-11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协委员河长”民主监督规范》于2月29日实施政协委员河长如何履职?本期为您详细解读。

一、“委员河长”有哪些基本要求?

●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员(各级政协委员)

●具有较强的履职和责任意识

●具有较强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热心河湖保护事业

●能够密切联系群众,主动了解和反映群众诉求

二、“委员河长”如何选聘?

符合条件的政协委员可以通过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组织审核、审批、聘任等程序,按照属地原则由政协相关专委会与河长办选聘各级“委员河长”,并就地、就近安排挂钩河湖。

三、“委员河长”受聘后需要开展哪些工作?

“委员河长”受聘后应接受业务培训,内容包括河湖保护有关政策法规、巡察内容、移动端 App(应用程序)等巡河技术手段及涉河宣传、监督等工作方式方法。

“委员河长”应当通过报刊、电视、融媒体或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带头宣传贯彻河湖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应以“委员河长”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与河湖保护无关的活动。

四、“委员河长”开展民主监督的内容有哪些?

●挂钩河湖水域的河岸带保护状况、排污情况、水面环境情况、功能、生态情况等

●挂钩河湖的河长履职情况

五、“委员河长”以何种形式和频次开展活动?

可以通过组织开展巡查、专题调研,撰写社情民意信息、调研报告、提案,召开会议等形式,对河湖保护情况进行监督。也可根据工作实际、聘任单位要求等,应采取适宜的形式对河湖的保护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每月到挂钩河湖巡查1次以上,并定期对挂钩河湖保护情况作出评价;每年参加河湖保护专项调研1次以上;每年提出或参与提出河湖保护相关社情民意信息或提案1项以上;每年参加“委员河长”相关会议1次以上。

六、如何考评“委员河长”的民主监督履职情况?

政协办、河长办将定期通报“政协委员河长”的民主监督履职情况,每年1月将对上一年度本级“政协委员河长”民主监督履职情况进行考评。

考评指标由基础工作和激励担当两部分构成。基础工作分值100分,激励担当不设置分值上限,两项得分合计为最终考评分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 分为称职,60~79 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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