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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探索“河长制”六治治理模式积极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样板”

来源: 水利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7-02-23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月16日,江西省委书记强卫主持召开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省长鹿心社参加会议。强卫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视察江西时提出了“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样板’”的生态文明建设更高要求,是对江西生态文明建设的充分肯定,也赋予了更大的责任、更高的期许。我们要深刻把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用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创造性地实施好具有江西特色的“河长制”,保护江河湖泊,保护水生态,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2015年11月,江西公布了省级“总河长”及省级负责河流“河长”名单。省委书记强卫担任省级“总河长”,省长鹿心社担任省级副“总河长”。江西省实施“河长制”主要基于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考虑。一是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需要。江西省全境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要求必须采取有力举措加强水生态建设和保护,实现全省绿水长流、“一湖清水”的目标。二是践行“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战略部署的需要。实施“河长制”就是要巩固和提升江西相对丰富水资源和较好的水生态环境的优势,促进绿色崛起。三是解决河湖保护管理突出问题的需要。河湖保护管理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形成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良性工作机制。目前,江西已建立由省委书记担任省级 “总河长”,省长担任省级“副总河长”。据初步统计,江西境内主要的“五河一湖一江”河流就有7位省领导担任省级“河长”,有相应的“市河长”94位、“县河长”795位。所构建的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体系,在全国已实施“河长制”省市中,覆盖面最广、规格最高,体系最完整。

  强卫指出,构建“一湖五河三屏”生态安全格局,实施“河长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必然要求,是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绿色崛起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实施“河长制”,对江西各级领导干部是一个新课题,要积极践行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思路,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统筹、水域水量水质并重、预防保护治理齐抓,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具体工作方法为“六治”:

  ——河长主治。各级“河长”要坚决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找准河湖治理切入点和发力点,把工作抓实抓细抓深,强化日常督导,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督得严。

  ——源头重治。坚持以源头治理为核心,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坚决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产能,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系统共治。坚持“治污水、护好水,保水质、降水耗,控源头、管全程”的系统思维,统筹河湖水量管理、水质保护、水生态修复,健全监测监督体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要共同为水安全保驾护航。

  ——工程整治。推进五河防洪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及鄱阳湖综合治理、水源工程和引调提水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切实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

  ——依法严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水功能区管理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边界区域水环境执法合作,强化水行政监督执法。

  ——群防群治。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共约等制度建设,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治水模式。

  强卫强调,“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实质就是党政首长负责制,管好了,计功劳;管不好,要追责。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监督问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把全省河流湖泊治理好、保护好、管理好,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态保障!

  鹿心社指出,实施“河长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重要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推进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打造大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科学开发典范区,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抓手。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精神,深入实施“河长制”,着力抓好河湖污染治理,强化突出问题整治,加强治水能力建设,健全河湖保护管理机制,让全省的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鹿心社强调,要切实抓好市县“河长制”试点,因地制宜推进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健全河湖管理体系。要着力抓好河湖污染治理,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治理和系统治理,切实改善不达标河湖的水生态环境。要深入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非法采砂、非法设置入河入湖排污口、渔业资源保护等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河湖保护管理水平。要加强“河长制”平台建设,健全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完善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水生态污染综合执法平台,切实增强综合治水能力。要健全考核督办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河湖保护管理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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