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开展“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为有效应对冬季气温降低,河流结冰,生态流量减少等因素对河流水体影响,严防水质反弹,延安市政府决定从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底,在全市开展“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全市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成效,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向好。
本次行动主要从河长制落实和河道“清四乱”,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农村、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工业废水和排污口管理,流域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重要事项整改落实等六方面入手,通过成员单位不定期督导检查,结合执法单位交叉检查成果,每周通报,按期整改,同时联合市融媒体中心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工作落实、问题整改等进行明察暗访,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对问题突出、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等情形,严格按照相关办法及程序追责问责。
参与本次专项行动的有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水务环保集团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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