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水利部对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
3月28日至30日,水利部2018年第一次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组,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听取了陕西省、咸阳市、宝鸡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与相关市、县、乡镇等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先后对咸阳市兴平阜寨镇河长办工作情况、兴平市渭河千佛至张耳段、宝鸡市扶风县七星河河长制落实情况、七星湖(白家窑水库)湖长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查看。督导组认为,陕西省、市、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总体扎实有效,进展顺利,给予肯定。截至2017年年底,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出台,各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在全省实现了各级河长的全覆盖。陕西“一河一策”方案大部分已完成,“一湖一策”方案正在制定中,按时间节点要求,年底前市、县、乡重点河湖方案将全部完成。总体看,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顺利,在6月底前将完成全面建成河长制的目标任务。
督导组要求,要根据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实施方案及陕西省实施方案,细化节点控制,加强督促指导,做好验收相关准备工作,确保6月底前全面建成河长制。同时,把握湖长制工作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建成湖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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