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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强力推进河湖“清四乱”整治走深走实

来源: 陕西河长     发布时间:2025-02-20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月14日,宝鸡市河长办召开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暨河湖“清四乱”整治推进会,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问题明察暗访常态化规范化,深入开展“亮剑护河”专项行动,聚焦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等重点,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突出问题整治,持续净化水域环境。

会议强调

各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河湖管理主责主业,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持续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暨河湖“新四乱”“亮剑护河”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通过季度暗访和月度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各级河湖长,责任河长直奔现场督促问题整改,对问题反复、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检察机关及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屡禁不止的河道乱采问题,由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对在河湖“四乱”整治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会议要求

由市水利局组建专业化常态化巡查队伍,在全系统抽调专业强、精通政策,敢于碰硬的干部,分别对市级河长履职的6条河流进行明察暗访,对县域同时进行抽查,做到年度市域河流巡查全覆盖;市水利局河道管理机构要按照职能和责任分工,建立月巡查制度,对全市河流开展常态化月巡查,对季度巡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销号,对新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反馈市县级河湖长,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各县区河长办成立相应巡查队伍,对辖区所有河湖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确保巡查全覆盖。会议强调

各级河长办要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科学精准执法,严厉打击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违法违规建筑、非法采砂等行为,坚持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不断提高各级河湖长和河湖管理工作人员在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河湖划界、河湖健康评价、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等方面的业务水平。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度优势,充分运用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河湖监管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等方式,不断提高工作质效,持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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