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与鄂尔多斯市建立跨界河湖管理保护联动机制
10月8日,榆林市河长办、水利局会同神木市河长办、水利局、红碱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共同赴鄂尔多斯市,与鄂尔多斯市河长办、水利局就红碱淖补水及跨界河湖管理保护联动机制等事项进行了座谈,共同签发了《榆林市 鄂尔多斯市跨界河湖管理保护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启动了两市跨界河湖管理保护联动机制。同时确定于2021年10 月8日开始从札萨克水库向红碱淖补水100万立方米。
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分为八项内容:
一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级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旗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就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研讨交流,共同拟定工作方案, 明确工作要求,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 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跨界河湖基本情况及污染源情况信息互通会,定期交换一次跨界河湖日常水质监测成果、沿岸重点工程、企业及畜禽养殖、 水情雨情等基本信息。
三 建立联合巡查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旗 县市区级河湖长联合巡查活动,提倡每位河长湖长“多走1公里”,确保跨界河湖管理无缝对接。
四 建立部门联系制度,跨界河湖所涉旗县市区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应建立部门间的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及时互通涉河湖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
五 建立协调管理机制,在岸线管控过程中,双方应及时交换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信息,确保政策标准统一;在涉河湖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双方应统一标准同步推进,及时通报案情,形成联动共治。
六 建立统筹规划机制,双方在跨界河湖制订相关规划过程中,本着“上游主动对接下游,左岸主动对接右岸,新编规划主动对接已有规划”的原则,加强规划的协调衔接工作。
七 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当跨界河湖发生洪情灾害或水环境损害事件时,所涉旗县市区之间、乡镇之间要互相支持配合,提供必要协助;当跨界河湖发生涉水纠纷案件时,双方应积极协调配合处理纠纷。
八 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跨界河湖所涉旗县市区要共同强化跨界河湖两岸入河排污口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工作,严防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榆林市鄂尔多斯市跨界河湖管理保护联动机制实施意见》是实现信息共享、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行高效的联防联控新机制,为及时解决跨境跨界河湖上下游、左右岸管控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河长制六大工作任务,把两市跨界河湖建设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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