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河长办下发通知安排部署“五一”假期和汛期、暑期河湖库渠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溺水涉险安全防护工作纳入河长制年度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河湖库渠安全管护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分管领导亲自督导推动,做好安排部署,将责任细化到岗、到人,始终把安全管护牢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确保各项防护措施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隐患,完善防护措施
三、突出重点目标,加强风险管控
一要加强对游泳、垂钓等涉水活动的监管,加密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巡查频次,对高危水域,要采取强制隔离措施,明确危险水域管理和巡查责任人、巡查时间、巡查次数等,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二要加强水利风景区、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护,确保救援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完好,应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临水部位增设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安排专人巡查值守,防止踩踏、淹溺等事故发生。三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对施工、办公、生活等区域及周边环境可能存在的涉水事故隐患要提前预防、及时避险。对施工中的隧洞、围堰、深基坑、高边坡等重点部位落实专人严密防护,对出现险情和事故征兆的,要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必要时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四要加强对一线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指导。突出重点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加强水库、农村水电站、引调水、淤地坝等工程运行当中的风险管控。加强对挡水、泄水、进水、输水建筑物等重要设施部位的安全监测。五要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汛期要严格落实禁采措施,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禁采期内作业采砂点,不听劝阻的,应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要全面排查消除汛期禁采期河道采砂安全隐患,督促各采砂业主加强对采砂船只(机具)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和集中管理,防止采砂船只漂移等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
各地要加强与教育、公安、应急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联合开展假期、暑期等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和宣传活动,夯实监护人责任,增强广大群众、中小学生及家属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主动对接宣传、文旅、广电、通信等部门,通过播发公益广告、滚动字幕、提示短信等方式,向全社会普及溺水危害和救护知识。发挥村级喇叭、社区广播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和中小学生假期、汛期、暑期不到情况复杂、易发生事故的水域游泳、戏水等。重点巡查走访留守儿童,入户提醒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多管齐下、群防群控,全面健全完善河湖库渠安全防范工作网络。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24 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变化,及时掌握河湖库渠安全防护情况,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五一”期间,每日15时将防范溺水情况报省水利厅(省河长制办公室)总值班室,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5月20日前,将河湖库渠安全防护隐患排查情况报送省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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