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河长办部署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河湖库渠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9月10日,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河湖库渠安全防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防范和遏制各类河湖库渠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双节”,要进一步跟踪排查涉水区域安全隐患,落实动态管理,查漏补缺,整改销号,坚决杜绝涉水安全事件的发生,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保驾护航。
通知要求:
一是坚持生命至上,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涉水安全防护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担当作为、督查落实,真抓真管、敢抓敢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堵点痛点难点,确保不踩安全红线、不破安全底线。要持续推进固本强基、长治长效,把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全面巡查摸排,辨识消除隐患。为确保节假日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水域生态环境和秩序,各地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迅速组织力量摸排辖区管理权限内河流、湖泊、水库、灌渠、池塘、涝池等各类水域底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水域台账,逐一查明水域基本信息、易溺水风险点,逐一明确各类水域、易溺水风险点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管理范围内不落一村。
三是强化风险管控,完善防护设施。各地要根据涉水水域类型分类施策,确保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危险水域周边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防护设施,健全安全防护“四个一”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救生物品等。对不放心、危险性大的高危水域,坚决采取硬隔离措施。加强对游泳、垂钓等涉水活动的监管,加快技防能力提升,将危险水域纳入监控范围。要充分利用巡河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建防溺水宣传教育、巡查队伍,提高巡查频次和覆盖范围,坚决制止各类涉水不安全行为。
四是广泛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教育、公安、应急救援等相关部门,通过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生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力度,严防汛期、假期安全管护断档,切实担起监护人责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主动对接宣传、文旅、广电、通信等部门,加大预防溺水的公益宣传和警示提醒力度,通过播发防溺水公益广告、滚动字幕、提示短信等形式,向全社会普及溺水危害和相关救护知识,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要充分发挥村级喇叭、社区广播的“身边宣传”优势,提升基层民众、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涉水安全防护意识。
五是加强值班值守,提升应急能力。各地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随时掌握行政管辖权限范围内涉水安全防护管理情况,对发生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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