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省市级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公布
5月29日,省河长办印发关于2023年度全省市级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西安市、延安市、渭南市、咸阳市、商洛市被评为优秀等次。
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全省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总河湖长令(2023年1号)要求,扎实推进河湖长制暨河湖管理保护治理重点任务落实,全省河湖面貌持续向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各级河湖长全年巡查河湖61.3万余人次,推进清理整改河湖“四乱”问题749个,查处河道非法采砂251起,没收非法采砂量2.99万余吨。
开展全省村级河湖管护体系试点,加强山区河道管理,明确835条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启动秦岭和巴山区域山区河道专项排查整治,清理碍洪建筑物,畅通山区行洪通道。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达到97.3%、优于国家考核目标6.3个百分点。
有序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和幸福河湖创建,1条河流入选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试点项目。开展陕西省首届“守护幸福河湖”短视频大赛,11部作品在全国大赛中获奖。
河湖长制考核、河湖志愿者机制等工作在全国推广。1处水利风景区入选第三批国家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新增1处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2024年,各地要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持续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和有关部门责任,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不断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强弱项、补短板、提质效,推动全省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着力打造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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