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中央精神 工作部署 工作动态 媒体聚焦 他山之石 图片报道
  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部署

宝鸡市在全市大型灌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

来源: 冯林军     发布时间:2018-06-08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日前,经宝鸡市政府同意,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全市大型灌区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意见》,将大型灌区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纳入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宝鸡市将在全市境内宝鸡峡、冯家山、石头河灌区总干渠、干渠、退水渠、渠库结合工程及其水体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落实灌区管理单位,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考核问责,完善保障措施,建立责任明确、协调灵活、制度健全、运转有效的渠道管理保护体系。2018年底前,建立覆盖市、县、镇、村四级和灌区专管单位的河长组织体系,在大型灌区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实现灌区渠道运行安全、水流畅通、水质良好、环境优美的总体要求。同时,实施意见规定了建立渠道河长体系、明确渠道河长职责、构建日常管理体系、建立治理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实施岸线景观建设、建立保洁常态机制七大主要任务。

陕西省水利厅微博公众平台
陕西省水利厅微信公众平台
Insert title here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断 ,然后同时按下“Ctrl ”与“Enter ”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您对本网站的大力支持。
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
陕西省水利厅版权所有 Copyright by Shaanxi Province Department of water resources
备案编号:陕ICP备19016449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39      陕公网安备61010202000431号
地址:西安市尚德路150号      邮编:710004      电话:029-61835268   邮 箱:sxsl_2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