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地被确定为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2-00130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我省三地被确定为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

时间: 2022-07-15 02:03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六部委备案,我省西安市、渭南市蒲城县、榆林市高新区三地被确定为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

      据悉,我省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污水资源化利用有关要求,从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扩大再生水利用领域和规模、完善再生水生产输配设施、建立健全再生水利用政策等五个方面着手,有所侧重点地开展工作,形成先进适用成熟的再生水利用配置模式,以点带面推进全省水资源节约集约和可持续利用。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会持续加强对试点地区的业务指导和跟踪评估,总结提炼试点经验,打造效果好、能持续、可推广的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先进模式和典型案例,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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