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全面规范黄河沿岸采砂管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13-5282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2013-10-2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韩城市全面规范黄河沿岸采砂管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时间: 2013-10-27 23:18
      针对黄河采砂管理秩序较为混乱,无证开采,乱开乱采,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及生态环境的问题,韩城市于近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河道专项整治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黄河采砂规划,明确了黄河采砂区域,规范了黄河采砂管理。

      规划依据“保证安全为前提,开采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确定了无堤防河段砂石资源可采区和禁采区。可采区为黄河龙门以上至韩城境,韩城龙门镇无堤防河段,昝村河段和新城办无堤防河段。禁采区为龙门镇铁路桥上、下游各500米保护范围内河段、新城办周原灰坝约1公里河段及芝川河段。

      黄河约65公里河段自北至南流经韩城市境内,年最大输砂量24.6亿吨,最小为1.97亿吨。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至今,黄河砂石资源已逐步成为韩城市及周边县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材料来源,年均采砂300万方。近两年,一些采砂户受利益驱使,无视河道管理法规,违章作业,无证开采,使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危害。

      黄河采砂管理规划的制定,确保了黄河砂石资源的有序开采。下一步,韩城市将明确可采区采砂户,并按照河道采砂管理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采砂户统一办理采砂许可证。(韩城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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