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水务局、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陕西省各地市分行、杨凌营业管理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健全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结合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实际,省水利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联合制定了《加快推进陕西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陕西省水利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2025年3月24日
(15-39〔2025〕1号)
关于加快推进陕西省生态清洁小流域
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健全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加快推进我省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建立健全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结合陕西水土保持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厚植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促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培育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力,塑造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调查确权登记
1.做好信息调查和清单梳理。由省级指导、市级组织、县级负责实施,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基础信息调查,摸清全省范围水土保持生态产品数量、质量、权益归属、开发潜力等情况,重点梳理已建成的生态清洁小流域,盘清已有存量,对照核算方法及标准,提前谋划一批生态资源富集、生态基础优越、地方建设意愿强烈、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潜力较高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形成我省水土保持生态产品资源库和目录清单。
2.推进登记确权和有序开发。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统一确权登记,厘清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边界,合理界定出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权责归属,明确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以及个人资产权益归属。可以借鉴银行“分散输入、集中输出”的经营模式,将分散的生态资源资产权益向集中的经营管理平台授权或委托,开展创新试点。
(二)构建价值核算体系
3.完善核算程序和方法。依据《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试行)》,在全省选择典型生态清洁小流域进行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聚焦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不同类型,细化具体算法、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等,明确并不断完善我省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的分类、认定、评估、价值核算程序和方法等,健全地方核算标准体系,积极争取纳入全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
4.开展价值核算和评估。在明确水土保持生态产品权益归属的基础上,由当地政府组织领导,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考虑水土保持生态产品投资主体和产权主体,依法依规确定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交易的出让方。出让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评估。价值核算应以小流域为单元,充分利用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气象、林草、统计等部门公报、监测相关数据,结合实地踏勘、市场调查等方式进行。价值评估要以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为基础,科学确定拟交易的产品价值,作为交易的参考价。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严格执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
(三)强化价值转化项目培育
5.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推进和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统筹流域水系整治、生态产业发展,以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特色产业为重点,持续抓好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淤地(拦沙)坝、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积极打造“小流域+”“淤地坝系+”特色产业综合体,培育更多更优水土保持生态产品,打好价值转化基础。
6.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和防治水土流失的前提下,提高区域生态质量和功能,充分发挥区域生态优势,推动生态服务增量增效,合理确定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因地制宜结合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封育保护、水系生态治理等措施建设,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林下经济、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等产业,提升生态产品附加价值,促进生态产品的保值增值和农民增收。
7.完善项目培育路径。考虑水土保持生态产品投资主体或产权主体申报意愿,由县级申报、市级筛选、省级遴选现状条件较好或发展潜力较大的小流域项目,纳入国家层面生态产品培育目录清单,积极争取重点支持。各级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要完善行业政策制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给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的支持力度,降低投资成本,提升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四)推进价值转化项目交易
8.完善公开交易制度。在有条件的县(区),先行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试点,探索建立水土保持生态价值转化交易制度。依法依规确定交易方式,鼓励利用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公开发布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基本信息、资产评估价格、可经营开发形式、经营主体范围及拟交易价格等,开展生态产品转化交易。各县(区)应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特色,通过举办推介会、云招商等渠道,做好生态产品的宣传推介和社会资本的引进,着力打通生态产品和社会需求之间的通道。
9.规范签订交易协议。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出让方和经营主体签订交易协议或经营合同,明确收益使用方向、分配方式和分配比例,经营主体的水土保持生态保护责任,双方权利和义务,经营期限等。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制作并对经营主体发放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交易凭证。
10.推动收益合理分配。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收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拥有、谁受益;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分配,在保证经营主体正常获利的基础上,带动项目区集体增收、群众获益。涉及国有资产的收益应用于所在区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或水土保持功能巩固提升,涉及集体资产的收益应用于村庄基础设施改善、村民创收共富等乡村振兴项目,涉及个人资产的应全额兑现支付给个人。鼓励引导经营主体组织实施项目管护和日常运维,为村民合理创收提供便利。
11.加强项目监督监测。水利、发展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相关部门要协同合作,加强全过程各环节监督指导,将政策支持、业务指导、交易监管贯穿整个过程,共同推动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和市场秩序维护。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水土保持生态产品收益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定期对收益资金使用开展审计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交易后区域水土保持功能监测评价,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要做好技术支撑,利用遥感、无人机、定位监测等现代化技术,开展交易区域水土保持功能动态监测。对水土保持功能提升明显的,支持经营主体在经营期满后享有转化交易优先经营权。对违反合同协议影响区域内水土保持功能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协议或合同解除其经营权,同时及时调整优化相关小流域治理工作方案和计划。
三、实施步骤
2025年,开展全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信息调查,初步建立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目录清单。选择典型生态清洁小流域进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完善试点项目核算方法,开展确权登记和核算评估,力争完成3-5项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交易。
2026年,基本建成全省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探索建立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项目培育机制,依托省级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全省核算标准体系和工作程序,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逐步推开,收益分配机制和交易区监管机制逐步建立。
2027年—2028年,基本形成全省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项目培育机制,水土保持生态资源库动态更新,全省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跨部门合作机制基本建立;全省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体系和生态产品交易制度进一步完善;全省11个市(区)均实现水土保持生态产品成功交易。
到2029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支持政策、标准体系和工作程序基本构建,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的能力有效提升,基本形成规范、有序、可持续的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局面。
到2035年,完善的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建立,水土保持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能力显著提升,全省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格局有效形成,价值转换的体制机制全面建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省级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由省水利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分阶段、分领域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落地见效。省水利厅负责会同省发改委,编制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培育目录清单,按程序纳入国家层面目录清单,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发改委负责支持纳入目录清单范围的工程建设,生态价值转化项目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负责对生态产品经营主体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水土保持生态产品项目提供金融政策支持,指导金融机构创新开发相关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二)深化推进实施
各市(区)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工作,充分调查摸底,掌握水土保持生态价值底数,结合各级项目储备和申报,形成水土保持生态产品重点项目培育清单,为下一步价值转化打好基础。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先行先试,在不同类型的生态产品价值方面开展交易试点,重点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应用、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供需精准对接、可持续经营开发、权益交易、保护补偿等方面开展探索。自2025年起,省级相关部门将在项目储备、计划下达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健全补偿机制
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分类补偿机制。鼓励生态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等方式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鼓励地方对开展重要生态环境要素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给予支持。
(四)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开展技术研发与示范,提升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科技含量;建立科技服务体系,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技术咨询、培训和指导。
(五)做好宣传引导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宣传力度,举办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成果展示会、研讨会等活动,提高公众对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认识和参与度。各市(区)要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等,探索建立不同的转化路径,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转化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