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我省非常规水源利用的通知

[索引号] /2023-00027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2023-11-0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我省非常规水源利用的通知

时间: 2023-10-31 09:14

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杨凌示范区水务局、韩城市水务局,各厅设处室、厅属单位:

      党的二十大确定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对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出更高要求,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水节约〔2023〕139号)要求逐年扩大非常规水源利用规模和比例。我省在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方面虽然作了一定探索,但与部委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为加快我省非常规水源利用,现结合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主动扛起非常规水源利用之责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应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是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有效途径,既能有效减少新鲜水的取用、又能减少污水的排放,是节水工作“开源节流”中重要的“开源”环节。推动非常规水源利用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用足用好国家关于非常规水源利用的各项政策,指导本区域非常规水源利用实践工作,深挖本区域非常规水源利用潜力,着力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比例。面对非常规水源利用不足的现状,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应统一认识、大胆推进,不断扩大非常规水源利用规模。


      二、目标引领,积极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工作

      “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已明确省市县非常规水源最低利用量,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部委目标考核要求,到2025年地级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黄河流域矿井疏干水利用率达到68%以上。最新规定明确指出:超出年度非常规水利用目标部分的非常规水利用量,不计入用水总量考核指标。各地市应在现有基础上深挖节水潜力,抢抓政策机遇,优先规划、论证和安排落实非常规水源利用相关项目,将非常规水收集和输配水工程打造成为水利投资新的增长点。

      三、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开展非常规水源利用

      各地市应在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中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和水源配置体系,在相关规划中明确非常规水利用要求,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根据水资源禀赋、水环境承载能力、发展需求等,按照就近利用、优水优用、分质用水的思路,开展非常规水源与潜在用户的调查评价工作,加大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启动全省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引领,合理确定非常规水源利用方式与规模。因地制宜、重点推进陕北和关中北部等地区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关中平原城市群再生水利用;陕南地区分散式雨水收集利用。试点推进西安、渭南、榆林等地苦咸水开发利用。

      四、密切协作,确保非常规水源利用项目落地

      非常规水源利用不同于传统蓄调水工程,需要与上游生产和下游用水单位进行有效衔接,做到应用尽用。各级水利部门要主动对接发改、住建、环保、工信等部门,加强非常规水源工程和输配水利用工程项目的前期论证,做好与城市再生水、矿井疏干水和海绵城市蓄水工程排水口的对接,完善再生水生产输配设施,扩大覆盖范围,提高输配能力。做好与供水对象的对接,积极推进工业用水尤其是高耗水行业优先配置非常规水,生态环境用水和城市杂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确保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程落地见效。

      五、多元投入,有效探索非常规水源利用模式


      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将非常规水利用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积极争取专项债等地方财政支持,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投资力度。在矿井疏干水方面坚持“谁排放谁治理”的原则,积极推动疏干水再利用。探索非常规水源利用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立合理回报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非常规水源利用项目建设运营。推动引导金融机构开展“节水贷”等金融服务,支持再生水利用项目。健全价格机制,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营造有利于非常规水利用的市场环境。

      六、严格管理,积极推动非常规水源优化配置


      各级已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要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原则,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与取水许可,规划和建设项目中应首先论证非常规水源利用的可行性,未充分使用非常规水源的,不得批准新增取水许可。加强计划用水管理,编制和下达用水计划时,要优先配置非常规水源,缺水地区要严格核定用水单位常规水源的取用量,逐步加大用水计划中非常规水源使用比例。对按计划应当使用非常规水源而未使用的、或用量未达到要求的,应当核减下年度常规水源计划的用水指标。

      七、规范计量,不断提高非常规水源统计质量

      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常规水源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使用非常规水源相关表述、明确利用量统计口径、加快非常规水源利用计量监测设施建设、加强统计管理,切实提高非常规水源统计数据质量水平,为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非常规水源提供权威的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

      非常规水源利用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各级积极探索、分步推进,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请及时反馈水利厅节水办。各级水利部门也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典型模式,供其他地区借鉴应用。

陕西省水利厅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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