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水利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0-5275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2020-08-2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水利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8-28 07:46

铜川、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务)局,省水利厅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48号)的精神,按照2020年中级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就2020年度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参评范围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水利工程的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水利信息化、生产运行、水土保持、农田灌溉等专业的技术人员及水利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的高技能人才应在水利工程技术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与申报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符合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岗位管理

      推荐或委托评审由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出具推荐或委托评审函,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事主管部门)批准。未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的,不予受理。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评审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二)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可认定为工程师;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可认定为工程师;

      (3)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三)申报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

      (3)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从毕业参加本专业技术工作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全脱产学习者须将学习时间扣除,后续学历(学位)取得时间须为申报当年7月底之前。

      2.申报人员从2016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驻村扶贫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有关政策落实。

      3.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按《关于印发<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32号)执行。

      4.基层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5.贫困地区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执行。

      6.突出贡献工程人才和引进高层次工程人才职称评审按《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

      7.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呈报部门要审查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对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负责。今年高级评审采取网上申报。

      四、评审费收取标准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6〕230号)规定:工程师评审费为每人200元。

      五、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省水利厅职称负责机构。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2)一式20份,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赵元卜  029-61835142 ,2020年水利系列职称评审服务群:852603788。

附件:1.报送材料要求 
2. 评审简表 
3.水利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专业排序表

 

                陕西省水利厅
                     
                  2020年 8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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