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亭口水库工程施工Ⅷ标项溢洪道金属结构制造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17-4988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2017-07-0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陕西省咸阳市亭口水库工程施工Ⅷ标项溢洪道金属结构制造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 2017-07-04 08:4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陕西省咸阳市亭口水库工程施工Ⅷ标项溢洪道金属结构制造与安装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陕西彬长煤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实施方案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建发【2017】29号文”批复,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陕西省咸阳市亭口水库工程施工Ⅷ标项溢洪道金属结构制造与安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制造与安装12m*12.7m弧形闸门3扇,制造与安装叠梁检修门1扇,液压启闭机制造与安装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或水工金属结构制造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安装施工企业需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和水工金属结构制造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互为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07月 03日至2017年07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2:30至5:30时,在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704室)报名,报名时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还需附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壹套加盖单位公章。
4.2请派代表于2017年07月13日至2017年07月18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2:30至5:30时在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704室),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04日下午    14:00时,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三秦都市报》、《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水利厅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704室
联系人: 雷工  
联系电话:18709256495、029-6825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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