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泾惠渠灌区四支过清分支渠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17-4986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2017-06-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泾惠渠灌区四支过清分支渠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 2017-06-23 09: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泾惠渠灌区四支过清分支渠改造工程已经陕西省水利厅“陕水规计发〔2017〕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和单位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陕西省泾惠渠灌溉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陕西省泾惠渠灌区内,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四支过清分支渠道4.683 km,改造建筑物39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1、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3.2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上述文件通知(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否则按废标处理。核查平台为“信用中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 7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电话报名。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5日上午09:00时,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水利厅门户网站》、《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泾惠渠灌溉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三原县宴友思大街1号
联系人:苟  武
电  话:029-32250383
    传  真:029-32250209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咸阳盐业9层
联系人:尹莉
电  话:029-86479187
传  真:029-86479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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