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利厅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兴平市众城清淤疏浚有限公司)

陕西省水利厅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兴平市众城清淤疏浚有限公司)

时间: 2025-06-20 15:40 来源: 省水利厅

违法事实

2025年3月31日至4月10日,兴平市众城清淤疏浚有限公司在渭河兴平段团结可采区采砂过程中未按照河道采砂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采砂许可证和年度采砂实施方案要求实施,超出许可机具数量。

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5.2万元(伍万贰仟圆整)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许可证规定采砂作业

处罚依据

《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第一百一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陕水罚字〔2025〕3号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5.2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30

处罚机关

陕西省水利厅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10000016000371T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西省水利厅版权所有 Copyright by Shaanxi Province Department of water resources 主办单位: 陕西省水利厅

备案编号: 陕ICP备19016449号 网站标识码: 6100000039 陕公网安备61010202000431号

地址: 西安市尚德路150号 邮编: 710004 电话: 029-61835268 邮箱: sxsl_2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