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10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5-00205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10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 2025-11-27 17:58

李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的提案》(第3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定位

      嘉陵江为长江流域面积最大的支流,是陕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区。您提出的设立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的提案,符合国家“长江大保护”战略和陕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我厅高度认同,并将积极推动相关涉水工作。

      二、关于支持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厅围绕嘉陵江流域保护,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将嘉陵江流域保护纳入《陕西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陕西省秦岭水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规划》,配合长江委完成《嘉陵江流域综合规划》《嘉陵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为全面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提供了指导依据。二是加大资金支持,统筹推进水安全保障、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其中,2021—2024年,累计补助2.58亿元中省资金用于嘉陵江干流治理。三是深化河湖长制,与四川省、甘肃省建立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共同推进跨界水体保护、监测数据共享和应急联动,维护嘉陵江流域河湖健康生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会同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及宝鸡市、汉中市,研究制定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二是将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纳入《陕西省“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统筹考虑,指导宝鸡市、汉中市谋划一批水资源综合利用、防洪减灾、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优先安排资金实施。三是以略阳县城和宁强巨亭防洪为重点,“十五五”期间加大对嘉陵江干流防洪工程支持,多措并举完善流域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加快徐家坪水库前期工作进度,争取早日开工。四是落实《嘉陵江流域综合规划》,协调水利部长江委加快“引嘉入汉”工程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五是探索建立嘉陵江上游(陕甘川)生态补偿机制,争取国家层面政策试点。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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