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汉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汉江流域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3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己任,在保障汉江发展上贡献力量”的建议
(一)关于进一步提高流域生态补偿标准
我厅高度重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在提高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委托专业科研团队,深入研究取水调水对汉江流域环境及经济社会的影响。积极推动政策落实,助力将汉中市等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及各类转移支付的保障力度。同时,利用中省水利发展资金开展小流域治理,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为提升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筑牢根基。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会同省级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汉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为水源区生态保护提供更大支持。
(二)关于加强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已落实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172.65万元,推进汉江流域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一是在汉中市镇巴县部署水利X波段双极化雷达,实现60公里半径内降水实时监测,并接入省级山洪灾害预警平台;二是对汉中、安康、商洛三市151个重点小流域实施“四预”能力提升,新建81处自动雨量站,更新改造67处雨量站和72处水位站,为98处重要站点增设北斗通信信道,保障极端天气下数据传输畅通。2025年,将进一步推进“智慧汉江”建设,计划在安康市汉滨区新增1部X波段双极化雷达,与佛坪、镇巴雷达形成组网监测;对汉江水系38个小流域开展“四预”能力升级,加密监测站点密度,完善省级综合监管平台,力争年底前实现流域内气象、水文、地质数据实时共享。
二、关于“以建设节水型社会为抓手,在水资源高效利用上持续用力”的建议
(一)关于坚持水资源刚性约束
我厅积极践行水资源刚性约束理念,多管齐下推进水资源科学调配与管控。在规划层面,省水利厅积极参与制定全省水资源相关规划,对流域水资源进行科学布局。在“三条红线”管控上,严格执行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标准,细化指标到各地市县区。在节水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方面,持续完善覆盖农业、工业、生活等重点领域的节水定额标准,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全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奠定坚实基础。
(二)关于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我省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将汉中市石门水库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纳入我省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储备项目库。二是坚持灌区骨干工程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有效衔接,提高灌溉效率。三是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统筹考虑灌区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用水户承受能力、补贴机制建立等因素,把握好水价调整的幅度,积极稳妥完成了全省大型灌区水价调整工作,用价格杠杆来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促使农业节水。
三、关于“以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的建议
(一)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发展
在推广清洁能源上,大力推动小水电绿色转型升级,陕北地区大力推进国家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建设,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大幅增长。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施“四水四定”夯基工程,鼓励企业开展水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升级,提高工业水效。还联合多部门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积极探索流域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的路径,推动经济绿色化、低碳化发展。
(二)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发展
在流域协作上,聚焦流域一体化保护治理,落实黄河、长江流域及陕甘川联席会议事项,强化跨界河湖治理,保障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在水网建设中,完善省市县三级水网规划体系与项目储备库,推动区域水网协同融合,支持城市供水管网向乡村延伸。此外,还推动汉中、安康开展汉江流域协同立法,完善河长制及公益诉讼机制,开展联合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关于培育外向型经济
紧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在培育壮大区域特色生态产业、依托“引汉济渭”推动发展方面成绩斐然。引汉济渭工程一期已全面通水,累计向西安供水超2.8亿立方米,二期工程预计2026年建成,届时受水区域总面积达1.4万平方千米,有力支撑区域发展。同时,联合多部门出台方案,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以流域整治带动特色产业发展,通过一系列举措为区域特色生态产业发展筑牢水利根基。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汉江流域水工程建设、水资源配置、水灾害防御、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为流域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水利力量。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