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67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5-00194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67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 2025-11-27 17:16

王国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安康市中心城区加强水环境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提案》(第6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有关问题

      近年来,安康市城市规模快速发展,尤其是江北片区居民生活用水量明显增加,沿江部分山洪沟渠雨污分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受上述原因影响,江北滨江大道污水管网部分污水不能通过江北污水厂处理,导致用水高峰期有污水溢流且直排汉江。该问题已被列为省委第二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由安康市住建局牵头整改,整改时限为2025年12月底。市、区两级水利部门高度重视汉江中心城区段生态环境管理与保护,市总河湖长带头巡河督导,现场协调解决汉江水质提标等重大问题,各级河湖长主动履职、一线破难,落实好河湖管护责任,常态化规范河湖秩序,守护好碧水清流,维护好河湖健康。截至目前,市中心城区已建成管网146.05公里,关庙再生水厂项目主体工程量已完成95%,配套管网部分完成79%,达到既定建设目标。

      二、关于市中心城区生态保护补偿有关问题

      目前,对生态保护县区的生态补偿,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给予纵向补偿,二是在上下游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横向补偿机制主要通过地区间协商建立。我省县区财力大多比较薄弱,财政运行主要依赖中省转移支付,县区间协商建立横向补偿机制难度较大。如果由省级集中用水地水资源税收入补偿水源地,还需要增加对用水地的转移支付,存在核算较为困难等问题。因此,目前对生态保护县区以纵向补偿为主。今后,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分配机制,同时在专项转移支付特别是生态环保类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在重点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规划、立项、建设中,对包括安康市中心城区在内的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各相关县区进行倾斜,支持水源地县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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