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莫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解决渭南市渭河生态区管护资金的建议》(第4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渭河综合治理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十二五”决策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2011年正月十五开工建设,2015年7月渭河综合治理工程建成投运后,渭河防洪形势得以改善,水生态修复及水污染治理成效明显,沿岸产业聚集效应增强,“洪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已基本实现,向全省人民兑现了“五年时间完成渭河综合治理”的庄严承诺。
按照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要求,2016年初省政府决定设立渭河生态区,以系统化思维推进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与保护。渭河生态区西起渭河陕甘交界,东至渭南潼关入黄口,沿渭河两岸堤防向外侧扩展200至1500米。“十三五”期间,渭河生态区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巩固、提升、综合的治理要求,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与保护,实现了渭河沿岸生态环境优美、历史文化相连、产业集群发展、基础设施完备的特色生态区目标。
您在建议中提出“随着渭南市渭河综合治理各项工程建成运行近十年之久的现状,堤顶道路及绿化、电力设施设备已陆续达到大修年限,管护人员和经费严重不足。加强管护责任和落实管护经费更是直接面临的重大问题”,建议“省财政厅应统筹考虑渭南市渭河生态区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按照《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规定,将渭南市渭河综合治理工程管护费列入省级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渭河综合治理已成工程效益正常发挥,为推动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对于渭河生态区防洪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落实问题,近年来,我们一直积极汇报,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尽量争取落实落地。
一、渭河综合治理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十二五”期间,陕西省渭河综合治理工程共完成投资210亿元,新建和加宽培厚堤防630公里,支流入渭口交通桥54座,南山支流堤防退建加固103公里、支流蓄滞洪区5条、支流防倒灌工程3座等。其中渭河渭南市区段完成投资65.3亿元,新建和加宽培厚堤防167公里,支流入渭口交通桥11座,南山支流堤防退建加固103公里、支流蓄滞洪区5条、支流防倒灌工程3座。工程自建成投运以来,经受住了渭河多场洪水考验,特别是2021年成功防御了40年来渭河最大洪水,建成的渭河堤防在抵御洪水过程中发挥关键性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支撑。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中、省、市(区)各级每年共计投入维修养护资金11502万元,其中渭南市区段3124万元,包括中央级维修养护经费1974万元、省级维修养护费用850万元、市级维修养护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渭河干流堤防、河道整治工程、支流防倒灌工程的日常维修和养护工作。
二、省级维修养护经费争取及落实情况。在上述中省及地方财政落实维修养护资金的同时,省水利厅积极协调,继续大力争取中省财政资金补助。
一是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按照《陕西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陕西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试行标准》等相关规定,2019年4月,省水利厅以《陕西省水利厅关于陕西省渭河生态区公益类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请示》报省政府,请求解决维修养护经费5.4亿元,其中防洪工程维修养护费用1.75亿元(渭南约0.43亿元)。省政府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认为渭河综合整治工程未全部完成竣工验收,等全部完成竣工验收转入正常运行管理后再申报省级维修养护经费。2022年省水利厅下拨维修养护资金800万元(含渭河堤防)。同时,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在制定《陕西省渭河生态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先建后补”项目管理办法》后,编制了《陕西省渭河生态区2022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预算书》,上报入库申请维修养护经费2000万元。
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按照省水利厅安排,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领导多次赴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汇报近年来渭河综合治理及渭河生态区建设工作,并与黄委规划局、水调局、建管局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沟通交流,以协调争取黄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是加快推进工程竣工验收。2011年至2015年批复渭河综合整治工程共计292项,截止目前完成186项,由于机构变化、资金和审计问题等原因,目前仍有106项未完成竣工验收(其中渭南22项,涉及城区段3项、华州区10项、华阴市4项、潼关5项),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形成固定资产转入正常运行管理,也直接影响省级维修养护经费申报。
三、下阶段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措施。《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和释义相继颁布出版,标志着渭河保护治理进入了新阶段。
一是依据条例规定,地市多渠道筹措。渭河综合治理期间,中省资金给予了一定比例的补助,其他资金由市县自筹解决。工程建成后维修养护资金也应以市、县(区)筹集为主、省级财政适当补助,因此渭河堤防及生态景观工程的维修养护主体应在市、县(区)。依据《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第九十八条: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渭河流域生态区生态保护治理修复、污染防治、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适应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需要,推进渭河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沿渭各市(区)县先应将渭河生态区防洪工程养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通过砂石收益等多渠道筹措维修养护资金,解决防洪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问题,保证渭河综合整治已成工程的效益正常发挥。
二是加快竣工验收,助推中省资金落实。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加快推进渭河综合整治竣工验收工作,力争年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早日完成省级维修养护经费申报。同时,省水利厅将积极与省财政厅对接,协调后期养护经费补助资金用于渭河生态区治理工程的维修维护。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丰富完善治理思路,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管理,统筹推进渭河生态区治理保护工作,把渭河建设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