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3-00215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 2023-10-09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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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水复函〔2023〕27号

签发人:郑维国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函

中国民主同盟陕西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与水源涵养功能区的建议》(第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情况

    我省秦岭区域原有小水电站438座,涉及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6市33个县(市、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秦岭区域小水电运行和整治工作,自2018年起,水利部门和有关市县即开始秦岭区域小水电的整治工作,特别是2020年以后,整治工作进入快速推进期。省秦保委、秦岭办先后下发《关于落实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方案》,安排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省级部门加快推动整治工作。按工作方案安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了《陕西省秦岭区域小水电工程整治评估指标与标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确定了438座电站整治意见和“一站一策”。

    截止2021年9月,秦岭区域438座小水电站全面完成整治任务,382座电站按“一站一策”要求完成拆除退出,56座整改保留电站按“一站一策”要求落实了生态环境保障措施。2021年9月下旬,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单位联合对整治工作进行了省级验收。2022年4月13日至5月26日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省水利厅牵头开展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回头看”,对整治成果巩固进行持续跟进。

    二、关于秦岭区域水土保持治理和监督监管工作情况

    一是抓好水土保持监管。做好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继续加大秦岭区域内矿山开采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排查和督促整改,利用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做好区域内水土流失扰动全监控,加强区域内重大工程水土保持监督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加快进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严控扰动区域,做好苫盖等临时防护,加快植被恢复,确保建设活动扰动小、破坏少、恢复快、影响小,秦岭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得到良好保护。二是抓好水土流失治理。2023年利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开展小流域治理,已下达治理资金2.58亿,共55条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2.11km2。省水利厅加强督促和技术指导,通过新修梯田、营造经济林、水保林、封禁治理等措施,夯实农业基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产业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加快秦岭区域水土流失治理,促进生态环境修复。

    下一步,水利部门将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持续紧盯秦岭区域小水电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小水电示范站创建,不断巩固和拓展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成果,推动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不断进步。

    感谢贵委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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