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59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3-00213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59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 2023-10-08 09:29

B类

公开

陕水复函〔2023〕25号

签发人:郑维国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59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绥德县建设大理河分洪洞工程的建议》(第3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7·26”百年不遇特大洪涝灾害,给绥德县造成巨大损失,城区大理河多处防洪工程受损,暴露出绥德县城防洪排涝体系建设的短板。根据中央相关部委、时任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省市部门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绥德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邀请行业著名专家出谋划策,现场查勘,科学论证,提出在充分拓宽城区段河道的基础上,新建大理河分洪洞工程的方案,从根本上提高绥德县城综合防洪减灾能力,为绥德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基础保障。目前,经过各级努力,该项目已列入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省发改委“十四五”期间重点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的100项重点水利工程清单中2022∽2023年拟开工重点水利工程项目。

    为了加快项目立项、审批、入库以及后续项目资金筹措等,建议:一是市县要进一步加快绥德县城段分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优化完善工作,上报水利厅进行技术方案审查,并同步开展规划同意书、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影响评估等前置要件编制、审批工作。水利厅将积极与省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项目立项、审批、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并争取中省资金予支持;二是绥德县要在积极争取财政投资的同时,抢抓国家支持水利建设的大好机遇,用足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惠政策,不断开拓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渠道,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推进工程项目实施。三是目前省上已开展主要支流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建议绥德县积极梳理大理河、无定河现状,摸清治理需求和防洪能力底数,综合确定治理目标任务和措施,编制治理方案,争取将治理任务列入全省治理方案中,为绥德县防洪保安体系建设打好基础。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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