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3-00211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 2023-10-08 09:27

B类

公开

陕水复函〔2023〕23号

签发人:郑维国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函

中国民主促进会陕西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我省黄河流域荒漠化治理的建议》(第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地方性实施方案的建议

    您提出的“要尽快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统一、具有可操作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方案”的具体建议,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协调推进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以法律形式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统筹治理、整体保护方案,明确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职责分工。为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省水利厅结合工作职能,梳理了法条涉水内容和工作任务,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的通知》,明确了厅设有关处室的涉水工作职责任务分工,要求逐项研究提出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实施路径。为加强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防治水灾害和水污染,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改善水环境,保障水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省水利厅牵头推动制定了《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该《条例》是黄河流域9省(区)出台的第一部保护黄河重要支流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在规范层面解决渭河流域长期存在的多种问题提供了现实性的解决方案。

    二、关于合理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倡导一、二、三产业高质量系统同发展的建议

    您提出的“要优先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和“要推进科技产业发展,为第二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的具体建议,是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举措。近几年,省水利厅多次赴榆林市就定边县和靖边下地下水超采问题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定靖两县进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有效缓解地下水水位下降趋势。2022年,靖边县和定边县通过采取节水改造、调整种植结构、发展旱作节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措施,分别压采地下水762万立方和2042万立方米,治理效果显著。

    三、关于抓好“四河一湖”,合理利用有限水资源的建议

    您提出的“抓好‘四河一湖’水资源管控,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和地表水资源”的具体建议,省水利厅近几年在加强水资源配置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一是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明确了各市(区)非常规水源利用下限、用水总量利用上限、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控制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控制目标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目标。二是在全省各级努力下用两年时间完成了列入水利部名录的25条河流水量分配任务,其中涉及黄河流域17条河流,确定了地表水用水权力边界。三是编制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成果和新一轮超采区划定报告,初步确定了各县级行政区地下水管控指标。四是全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鼓励进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加大工业、农业节水力度,将非常规水源纳入统一配置,鼓励陕北地区收集处理矿井疏干水。五是科学实施水资源调度,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确保考核断面流量水量双达标。深化陕蒙合作跨省区补水,7年8次向红碱淖补水700万立方米,湖面增加,水位上升。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及治水重要论述,继续在节约用水、地下水超采治理、水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强化管理,联合省级有关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大力支持我省黄河流域荒漠化治理工作,为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夯实水利基础。

    感谢贵委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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