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44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3-00208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44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 2023-10-08 03:17

B类

公开

陕水复函〔2023〕20号

签发人:郑维国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44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瑞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好水利基础,促进月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3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月河水网工程对提升月河水安全保障能力,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构建月河流域“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人和、民富”具有重要作用。其中,恒河水库、双营水库等项目已列入《陕西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月河补水工程也是“五纵十横”陕西水网岭南横线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月河已被纳入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河流名录范围,省水利厅已累计向13个项目安排补助资金24368万元。同时,向恒河水库安排省级水利发展资金2700万元,指导做好工程各项工作,2022年协调省发展改革委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今年4月完成工程前期准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同步指导做好初步设计报告报批工作。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指导安康市水利局做好月河水网工程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申报及项目前期工作,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加快前置要件审批。同时,拟于近期提请省人大法工委,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涉及水电站有关条款进行立法解释,力促恒河水库综合效益的发挥。建议安康市加快恒河水库初步设计报告报审工作,促进该项目早日启动实施,省水利厅将视省级财政情况倾斜安排水利发展资金用于工程建设,扎实推进月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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