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3-00201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 2023-10-08 03:09

A类

公开

陕水复函〔2023〕13号

签发人:郑维国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函

蔡煜东委员:

    您提出的《对引汉济渭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进行微调的建议》(第1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9月,省水利厅在组织省生态环境厅、汉中市政府、省引汉济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赴汉中市洋县进行现场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充分讨论和认真研究基础上,向省政府办公厅上报的《关于报送对引汉济渭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进行微调有关意见的函》(陕水资函〔2022〕143号)中,已明确提出综合本次调研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分析,鉴于排污问题只涉及金水镇污水处理厂,我们认为为了排污而调整保护区的必要性、合理性理由不够充分。为此,汉中市政府已就金水集镇污水处理厂中水排放项目提出了具体方案。关于建设资金缺口问题,2022年2月,省生态环境厅在组织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赴汉中市洋县进行现场踏勘会商并请示生态环境部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向省政府办公厅上报的《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引汉济渭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关意见的函》中,明确要求汉中市加快组织水源保护区内污水管网建设有效保护水源地水质,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通过津陕对口协作资金、中央专项资金等项目,在污水管网建设等方面予以汉中市大力支持,更好地保护水源地水质。因此,建议汉中市就金水集镇污水处理厂中水排放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积极与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进行对接,以便尽早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完成金水集镇污水处理厂中水排放项目建设,确保污水不排入保护区。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3年7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西省水利厅版权所有 Copyright by Shaanxi Province Department of water resources 主办单位: 陕西省水利厅

备案编号: 陕ICP备19016449号 网站标识码: 6100000039 陕公网安备61010202000431号

地址: 西安市尚德路150号 邮编: 710004 电话: 029-61835268 邮箱: sxsl_2010@163.com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陕西省水利厅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