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3-00200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 2023-10-08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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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陕水复函〔2023〕12号

签发人:郑维国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函

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生态环境治理的建议》(第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要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作为陕西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严格执行黄河保护法和相关规划,推进水土流失、荒漠化综合治理,加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深化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防治和矿区生态环境整治,守护好黄河母亲河。”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有力加强水资源监管,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生态环境治理的建议,对于实现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的可持续发展,保障资源合理开发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的崛起,当地的生态环境,尤其是水环境越来越受到关注,省水利厅也加大了对该地区水资源的保护力度,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坚决贯彻“四水四定”原则,落实地下水动态监测及通报机制,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在各项措施的保证下当地水环境治理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成效。

    一、关于开展地表水、地下水资源勘察和动态监测的建议

    省水利厅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印发省“十四五”用水总量目标,将国家下达我省的107亿指标细化分解到各市级行政区,划定“十四五”总量红线,全面完成列入水利部名录的25条江河水量分配任务,编制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成果和新一轮超采区划定报告,用水总量、地表水、地下水关键指标逐步确定,刚性约束体系不断完善。加强江河生态流量管控,2022年首次联合四川省水利厅开展监督检查,创新流域省界断面生态流量管控新机制。积极开展全省水资源评价,依托全省257处水文(位)站、1854处雨量站,以及大量的国控井和省控井,定期开展地表水、地下水资源勘察和动态监测,每年编制发布《陕西省水资源公报》。近年来省水利厅下大力气开展地下水超采超载评估和治理,加强超采超载区水位管控,建立地下水超采超载区水位变化通报工作机制,治理效果显著。榆林市靖边县通过调整种植结构、封停不合理水井、节水改造等综合措施治理地下水,2022年投入治理资金1.23亿元,现已遏制住水位下降趋势,地下水水位逐步回升。

    二、关于划定饮用水保护区,制定水污染治理措施的建议

    省水利厅认真履行水资源保护职责,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编制完成《陕西省“十四五”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以水资源节约集约、黄河引水、跨流域调水等方式优化陕北水源配置,加大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强地下水超采区管理和水源地保护。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并制定水污染治理措施,开展延安王瑶水库、榆林红石峡水库及瑶镇水库等陕北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监测评价工作,按月监测,近年来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陕北能源化工基地是国家重要大型能源化工基地,是全省经济重要的增长极,生态环境治理对基地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继续做好水资源监测评价,全力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饮用水保护区划定和水污染治理工作,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感谢贵委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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