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42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3-00198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42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 2023-10-08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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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陕水复函〔2023〕10号 

签发人:郑维国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42号提案的答复函

殷伟民委员:

    您提出的《加大城乡供水一体化政策支持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省县城和农村建成了大量供水设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供水工程和运行管理体系,广大群众饮水困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为城乡居民生活条件改善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供水保障。截止2022年底,全省共有农村供水工程6.71万处、供水人口2738万人,其中:集中供水工程(供水人口大于100人)3.24万处、供水人口2643万人,分散供水工程3.47万处、供水人口95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5.5%,规模化供水工程(千吨万人)覆盖农村人口比例30.5%。84个县城设施供水能力达到241万m3/d,供水人口804万人,其中70个县区实现了双水源或多水源保障。虽然近年来我省县城和农村供水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受水资源和自然地理、经济发展和城乡二元结构等条件限制,全省县城及农村供水总体上还处于初级水平。“十四五”期间,城乡供水不仅要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需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还要统筹考虑居住条件改善、乡村旅游及二三产业发展等用水需求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建设和管护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大力发展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城乡供水保障水平,是非常有必要的,您所指出的问题非常客观,提出的建议也非常中肯。为做好我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我们已经或将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狠抓项目前期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发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在编制“十四五”城乡供水融合发展规划时就将其作为重点,要求各地因地制宜谋划一批城乡供水一体化或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进一步优化工程布局,完善供水网络。按照《陕西省“十四五”城乡供水融合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城乡供水规划总投资104.4亿元,拟建各类工程4521处,受益总人口1864.52万人,其中:城乡供水一体化总投资49.75亿元,拟建工程157处,改善提升受益人口1051.87万人;农村规模化供水(千吨万人以上)总投资22.87亿元,拟建工程195处,改善提升受益人口409.61万人。到2025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5%(供水人口大于100人),千人以上供水人口覆盖比例70%,规模化供水人口覆盖比例41%。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供水项目前期设计和审批工作,去年我厅专门印发通知,对城乡供水项目的前期设计、审查审批、储备申报等环节进行了规范明确,其中明确3000万以上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可研(初设)批复前需报省水利厅进行行业技术审查;“十四五”以来全省共谋划3000万以上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项目58个,总投资82.29亿元,受益人口471.07万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城乡供水项目的前期谋划和设计审批工作,因地制宜推进一批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不断提升城乡供水保障水平。

    二、加强政策引导,创新建管方式

    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管理涉及面广、投入大、效益不高,推动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难度较大,需要多部门合力推进。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去年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四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的通知》,就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工作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导和支持各地采取措施加快推进我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建设,提升工程运行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另外,创新建设管理方式,改变过去以水利部门为主导的方式,拓宽思路引进具有融资、施工、管理运行等专业企业参与建设管理,探索新经验、新做法,并总结推广示范,全力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目前,全省43个县区县城供水划转省水务集团统一管理,咸阳淳化和铜川耀州、王益等县区已与陕西水务投资公司达成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合作意向,渭南潼关与苏商集团通过EPC合作模式实施了县城供水水源建设项目,西安蓝田、汉中汉台、宝鸡陇县等通过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启动了近10个农村规模化供水项目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建设已成为我省城乡供水发展的共识和重点。

    三、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工程建设

    “十四五”期间,国家调整了农村供水投资政策,明确要求所需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筹集。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是关键。针对不利局面,我厅想方设法多方筹措资金,一是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督促市县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和财政投入力度;二是引导和鼓励各地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用足用好专项地方债券、政策性银行贷款等金融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三是设立了陕西省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城乡供水投融资平台,统一对接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融资贷款。“十四五”以来,全省共落实下达省级水利发展资金3.46亿元,其中落实省水务集团管理的9个县区619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城乡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工程资本金补助(额度为单个项目总投资的20%)。目前,2023年已落实年度建设资金16.49亿元,其中财政资金4.51亿元、地方专债和银行贷款11.98亿元。及时印发项目建设责任清单,夯实建设任务、节点目标和工作责任,建立月统计、季调度、半年通报机制,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建设进度。“十四五”以来,全省已新建和改造规模化供水工程122处,受益人口126.97万人。今年,全省在建及拟建城乡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重点项目42处,受益人口370.89万人,总投资50.83亿元。

    四、强化运行管护,健全良性机制

    “三分建、七分管”,城乡供水工程能否持续有效发挥效益,关键在于管理。“十四五”以来,我们持续深化工程管护“三个责任”,初步形成了省市县镇村五级管护体系,并延伸覆盖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加强“三项制度”建设,103个县区均设立供水总站或总公司,初步实现供水工程管护制度有名有实,46个水厂分别被评为国家规范化或省级示范水厂。积极构建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所有县区均成立工程专管机构,落实基层管水员2.65万人。加强维修养护,积极争取中省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补助,撬动市、县财政资金,拓宽维修养护资金渠道,基本建立中、省、市、县“四级”维修养护机制;“十四五”以来,全省共落实维修养护资金4.3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64亿元、地方财政资金0.75亿元),维养工程1.2万处,服务人口2372万人。持续举办运行管理培训和实地参观见学等相关活动,印发《农村供水运行管理10大典型案例》,重点介绍汉阴、柞水、铜川等地管理模式,深入学习交流,积极打造“陕西样板”。加快水价改革进度和水费收缴力度,联合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印发《陕西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陕发改价格〔2022〕1917号),全面推进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同步指导陕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工作;截至目前,水费收缴率达到96%以上。

    我省发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总体推进向好,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金短缺影响项目落地建设、项目收益偏低影响社会资本进入。下一步,我们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现有工程建设管理的同时,再科学谋划储备一批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夯实我省城乡供水高质量发展基础。二是积极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优先补助省水务集团和省水务投资公司接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争取项目总投资的20%资本金足额落实到位。三是督促指导各地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金融政策,加大社会资金筹措力度,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所需。四是积极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收益偏低的城乡供水项目进行财政贴息,保证项目良性运行。五是在积极争取中省农村供水维修养护资金专项补助基础上,加大督促市县落实维修养护资金力度,健全中省市县四级维修养护机制,同时深化水价改革和水费收缴,不断提升城乡供水收益。

    感谢您对我省城乡供水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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