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99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1-0023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99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 2021-08-23 08:23

类别:B

签发人:魏稳柱

陕水复函〔2021〕34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9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杨铜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东庄水库供水范围的建议》(第59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泾河东庄水库库区周边区域水资源相对短缺,特别是“旱腰带”地区长期地表地下水资源开发已经形成了明显的生态问题。从关中地区水资源配置格局来看,用好泾河水资源是解决该地区水资源短缺的最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利用东庄水库水源解决库区周边各县水资源问题基本符合我省长远水资源配置格局。此前国家批复的东庄水库供水对象不包括库区周边各县,主要是出于下游河道生态环境、防洪减淤主要任务的发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需水紧迫性、水价承受能力、工程投资等综合考虑;当前东庄水库尚处于建设期,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就目前来看暂不具备明确突破国家批复的条件和时机。

    二、当前我厅正在组织开展东庄供水工程规划,并根据30年拦沙期供水量变化过程,开展水库运行初期拦沙库容有效利用分析等工作,合理确定拦沙期前的供水方案。为确定拦沙期增加供水量后水库供水范围、供水对象、水量配置调整方案等提供依据。建议咸阳市有关县区应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要求,提前布局和开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保护、产业结构及用水方向优化调整等相关规划工作,为后期东庄水库配水调整、争取国家层面同意做好支撑和准备。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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