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5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1-0022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5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 2021-08-23 08:19

类别:B

签发人:魏稳柱

陕水复函〔2021〕31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5号建议的答复函



钟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泾河彬州段河道综合治理的建议》(第49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泾河全长455.1公里,我省境内流经7个县,彬州境内河流长度104公里。泾河平均含沙量141公斤/立方米,每年有3.1亿吨泥沙输入黄河,是黄河输沙量最大的二级支流。按照自然地理条件,分为三段,其中长武县汤渠村至彬州市早饭头村为上段,属于黄土高原沟壑区河流,河长78.0km,比降1.5‰,河宽在500-2000m米之间,塬面破碎、冲沟交错、滩槽明显。

    “十三五”期间,我厅会同有关部门已安排泾河咸阳段防洪治理工程中央补助资金2.16亿元。新修堤防2.91公里,新建护岸10.395公里,河道整治7.674公里,护脚工程1.59公里,坝垛135座。其中安排泾河彬州段中央补助2955万元,主要对泾河彬州市芦寨段和水北段河道防洪工程进行了治理。通过治理,泾河两岸防洪减灾能力显著提升。

    鉴于泾河干流尚未进行系统治理,防洪体系还不完善,为加快泾河综合整治步伐,我厅已将泾河干流综合治理列入“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建议彬州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同步开展泾河彬州段规划和单项初步设计,并结合城市建设多方筹措资金,力争早日实现“家乡河”的建设梦想。省级将根据中省投资政策和省级财力情况予以补助,促进项目加快实施。

陕西省水利厅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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