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魏稳柱
陕水复函〔2021〕22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杨铜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512号)收悉,感谢您对农村饮水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建议》中提出的有关农村饮水工程问题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是脱贫攻坚的关键指标,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是“十四五”期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根本的基础设施支撑。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出了“像解决温饱问题一样解决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的目标,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攻坚饮水安全脱贫,加快巩固提升建设,尽锐打好农村饮水脱贫攻坚战,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追赶超越提供了用水支撑和保障。
“十三五”以来,全省累计完成农村饮水投资118.68亿元,建成各类工程2.06万处,巩固提升受益总人口1868万,完成投资和受益人口分别是规划任务的187%和16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95%,集中供水率达到97.12%,较“十二五”末分别提高了15%和11%。完成县城供水投资29.3亿元,新建改扩建水源63处、水厂112座,铺设管道2001公里,设施供水总能力达到218万吨/天,全省63个县实现城区双水源或多水源供水,县城供水人口由“十二五”末的617 万人增加到目前的750万人。其中,咸阳市共完成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9.3亿元,建成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779处,受益人口232万人,77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46.72万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标准,行政村通水率达到10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9%,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县级农村供水水质检测中心建成投入运行,供水水质和保障水平取得了较大提升。
为进一步提高饮水工程保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0年,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农村饮水保障“十四五”规划》,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总体部署,“十四五”城乡供水要坚持补短板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城乡供水格局,突出稳定水源、城乡一体化、小型工程规范化改造等重点,通过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加快水价水费改革,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提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一是按照农村供水新标准,对建设标准偏低、设施老化的小型供水工程进行规范化改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稳定水源为基础,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等水源工程,着力构建地下水、地表水和大型调蓄设施相结合的水源保障体系,补齐水源短板;三是利用现有大型水库或引调水工程为水源新建城乡一体化或规模化供水工程,通过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扩大覆盖面、中小型集中供水联网并网等工程措施,推进城市、县城和农村地区供水联动协调发展,实现城乡供水高质量发展。
按照《规划》,“十四五”期间,全省农村供水保障总投资123.6亿元,受益人口1575.26万人,计划建设工程8260处,其中新建工程1693处,改造工程6567处。其中,新建水源工程2125处,改造水源工程1246处;水质净化设施设备4581台,消毒设备8420台;管网配套66118km,其中村级以上管网长度17877km,村内管网长度(不含入户管)48242km;进、出水厂水计量装置5.35万块,入户水表148.69万块;水质化验室200处,自动化监控系统282处。预测到2025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5%,规模化工程服务人口比例达到50.7%;万人工程水源保护区(范围)全面划定,千人以上工程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率达到93.5%。其中,咸阳市将新建和改扩建供水工程228处,包含规模化供水工程65处,小型供水工程121处,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更新改造42处;设计供水规模14.12万m/d(新增供水规模4.03万m/d),供水人口194.40万人,新增供水人口30.81万人。配备净化设施34套,配备消毒设施124套,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网配套总长度5991km。新建规模化水厂水质化验室36处,规模化水厂自动化监控系统50处。到2025年,咸阳市基本形成规模化水厂覆盖为主,中小型供水工程(单村供水)为辅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组建镇级供水企业,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企业化运营,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强化基层饮水安全保障责任体系,加强村级供水工程管理,整体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陕西省水利厅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