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3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0-5394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2020-11-1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3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 2020-11-18 08:23

夏忠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月河补水项目的建议》(第67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月河流域是安康市农业生产条件最好、乡村经济最为活跃、劳动力资源最为富集的区域,也是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建设的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循环经济产业核心聚集区。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月河流域缺水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川道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实施月河补水工程十分必要。
    安康市早在“十二五”期间就提出建设月河补水工程,主要是为了缓解月河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月河流域生态环境,实现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兼顾解决池河下游两镇生活及工农业用水,保障和支持月河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该工程由位于石泉县城东南池河中游的双营水库、汉滨区恒河中游的恒河水库与输水隧洞组成,已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全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并被确定为“十三五”重点水资源开发与利用工程。2011年启动前期工作,2013年4月完成了《月河补水工程规划方案》,2014年1月安康市政府批复了月河补水法人组建方案,2015年1月,安康市将《月河补水工程项目建议书》上报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其后,安康市开展了恒河水库可研编制工作,我厅于2017年10月组织进行了技术审查,省政府于2018年5月也下发了《关于禁止在安康市恒河水库工程占地及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目前,选址及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等要件已办理基本就绪,可研报告修改工作接近尾声。正式上报后,我厅将呈请长委复核,待条件成熟后向省发改委报送审查意见,配合做好立项审批工作。
    关于您提出的“重新启动在石泉县池河镇上游修建水库补水月河的方案,解决汉阴县至恒口示范区的缺水问题。同时,在月河上游支流仙鸡河、梨元河新建小(一)水库对流域内河道径流量进行调节”的建议,我厅将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并按程序进行申报,统筹考虑争取纳入月河补水整体布局方案。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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