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渭北“旱腰带”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议》(第25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节水优先
渭南市蒲富塬区北部属渭北“旱腰带”地区,水资源匮乏,且时空分布不均,水利基础设施配套薄弱。实施和推广集雨窖灌、管灌、喷灌、滴灌、渗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对于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粮食安全,服务“三农”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机构改革后,集雨窖灌、管灌、喷灌、滴灌、渗灌等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管理职能已划转至农业农村厅。骨干灌排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仍由我厅负责组织实施。
二、关于增强蓄水
按照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印发的《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建成时间符合要求,大中型水库应于2000年之前建成,小型病险水库应于2005年(含)之前建成;二是大坝安全鉴定已经完成,并被鉴定(或认定)为三类坝;三是除险加固工作是否开展,只有2007年以来未进行过系统除险加固的大中型水库,以及未列入历次除险加固规划的小型水库方可考虑。我省共有4座中型水库和65座小型水库(含结转38座)被列入该《实施方案》。凡未列入该《实施方案》,且经我厅组织鉴定或认定存在病险问题,以及后续新出现病险问题的水库,应落实主体责任,自筹资金实施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安全。我厅将督导渭南市及蒲城县对境内水库设施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在此基础上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及复核工作。对存在病险问题的水库,根据鉴定复核成果,组织开展勘察设计及审查审批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安排补助资金实施除险加固。至于新建小型水库及规划实施涝池和集雨窖等蓄水工程,我厅将督促有关方面开展必要的前期论证,积极协调省发改委列入全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或江河库渠水系联通联控联调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三、关于积极引水
建设引调水工程并利用农灌“时间差”开展引水补水符合我省江河库渠水系联通联控联调工作思路和方向。鉴于水系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我厅将会同渭南市及蒲城县就实施乡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的可行性及财力保障等进行深入论证,根据论证结果确定是否需要加快有关项目推进实施。
四、关于创新机制
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策是财政部、水利部创新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省仅在水土保持项目建设中开展试点工作。至于是否需要出台这方面的政策,原则上按照财政部、水利部的安排部署适时推动。在建好管好水利工程方面,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经费等的投资力度逐年增加。在渭北“旱腰带”地区的农业灌溉设施维修养护方面我厅将会同财政部门尽力给予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