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11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0-5390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2020-11-1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11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 2020-11-18 02:29
焦志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渭北旱腰带地区脱贫攻坚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8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中提出的渭北旱腰带地区,尤其是咸阳市的礼泉、乾县、泾阳、三原4县,总面积 1971.48平方公里,耕地152万亩,涉及34个乡镇、682个行政村、77.8万农业人口的广大地区,地形地貌复杂,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降雨量少,地下水开采困难,干旱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基本县情和水情,客观反映了这一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实际。提出的利用东庄水库等水利枢纽设施作用,改善当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水利支持“三农”、助推脱贫攻坚等具有现实意义。
    二、国家批复的东庄水库开发任务是以防洪减淤为主,兼顾供水、发电和生态保护等综合利用。由于东庄水库供水量有限,按照以供定需的原则,在保证水库下游泾惠渠灌区农灌用水的基础上,只有城镇和工业供水任务,没有向其他河道直接补给生态水的任务,也缺乏扩灌和增大供水规模的条件。国家批复的东庄水库供水规模为泾惠渠灌区农灌2.73亿m3,城镇和工业供水1.62亿m3,合计4.35亿m3,小于当前泾惠渠灌区4.4亿m3的取水许可指标。
    三、国家批复的东庄水库配水方案中,库区周边的乾县、礼泉等县由于地势较高、抽水扬程大、成本高,当地群众水价承受能力较弱等原因,未纳入供水范围。
    四、下一步工作
    1.积极开展相关规划研究,在按照国家批复对象和配水方案推进东庄供水工程规划的同时,积极开展拦沙期扩大东庄水库供水规模和调整供水对象的规划研究。主要从技术层面回答增供和调整供水对象后对防洪减淤任务的影响、对下游河道生态的影响、供水区水污染防治影响,以及拦沙期与正常运行期配水方案的衔接和过渡等问题。
    2.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和同意,调整东庄供水对象,利用拦沙期适当扩大供水规模、增加旱腰带地区农灌任务等。
    3.当前库区周边泾河支流河道污染问题依然严重,区域内各行业节水有较大提升空间。建议把节水-生态-治污-用水四个环节放在同等高度,从补齐节水短板、强化治污监管等各个方面解决生产生活缺水和河道水生态、水环境恶化问题,在此基础上才能增加泾河东庄供水。建议做好接纳东庄供水的统筹规划工作,协调当地水源和东庄水源的配置关系,统筹净水厂位置和规模,增加东庄供水后的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库区周边各县新增灌区方案,开展水价承受能力研究等。
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渭北旱腰带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真正为区内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为渭北旱腰带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基础支撑。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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