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主自治同盟陕西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我省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几点建议》(第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厅在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5年省人大颁布实施《陕西省地下水条例》后,我厅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地下水监测工作规则》,与省人大法工委共同编辑出版了《<陕西省地下水条例>释义》,对《条例》逐条解释说明,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地下水的法规制度。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制定印发了《陕西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与保护方案》,划定了超采区四至界限,设立了界标和标识牌,编制了《陕西省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并对压采、限采和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评估掌握超采区动态,把好治理保护红线。注重我省地下水监测能力的建设,完成了我省558处国家地下水监测站建设任务,同时还利用监测成果编制了《地下水通报》、《水资源公报》、《水资源简报》和《陕西省地下水超采区监控简报》及时向社会发布,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关于对本提案四条建议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 关于建议1:尽快开展高精度地下水污染调查和建议3: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根据《陕西省地下水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第五章第五十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之规定,我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归属于省生态环境厅职能范畴,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地下水污染的调查和防治技术的研究。
(二) 关于建议2:进一步优化地下水监测网络体系。目前水利部门共设有地下水监测站1194处,其中国家地下水监测站558处,省级地下水监测站636处,覆盖全省82个区县。为进一步健全全省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加密监测,优化站网布局,加强对特殊区域及重点开发区域地下水监测,我厅编制完成了《陕西省地下水监测站网规划》,下一步将尽快组织实施。
(三)关于建议4: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节约用水、保护水环境的认识。我厅一直重视公众节水护水的宣传教育,多次开展节水护水进校园宣讲活动以及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加强中小学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同时,还利用新闻媒体、广告宣传、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多渠道,多途径宣传提高全社会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意识。今后,我厅将继续加大对公众尤其是对中小学节约保护水资源的宣传力度,并积极呼吁在中小学设置节约用水教育、环境保护教育等社会实践课,发挥公益活动和媒体专栏作用,提高公众节约用水、保护水环境的认识。
感谢贵委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