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93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19-5360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2019-11-0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93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 2019-11-08 02:22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田水利建设滞后的建议》(第7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安排大量资金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启动实施了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已投资85.16亿元支持开展了496个项目建设,累计完成了2259公里河道综合治理。陆续开展了4000多条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累计实施水土保持措施面积7.40万km2。以粮食主产县和旱作农业县为重点,整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建设关中小麦生产基地、陕南水稻生产基地和陕北玉米及马铃薯生产基地。我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防洪、灌排工程体系初步形成,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持续增强。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项目建设进度不理想,地方资金压力较大等因素,仍存在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不足、建设滞后及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 
      二、本轮省级机构改革,省发改委农业投资项目、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原省国土资源厅农田整治项目、省水利厅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已划转农业农村厅,履行农田建设管理职责,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等。目前,省农业农村厅正在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修编《陕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2)》。我们将在安排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及小流域治理等项目时,引导市县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提高中小河流的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在实施《陕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过程中通过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水保示范园建设等项目大力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为奋力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实的水利基础支撑保障。
      三、根据中省脱贫攻坚政策,我省已取消了贫困地区县级配套资金要求。对于非贫困地区,我们也将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衔接,积极争取配套政策,安排项目资金。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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