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渭河干流及千河支流水生态基流的提案》(第3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渭河生态基流问题,历来是省委、省政府十分关注的问题。2011年省委、省政府做出渭河综合整治的重大决策,经过五年的治理,渭河已由一条大河、两个大堤提升为“千里最美家乡河,一方水域生态区”。2016年,省委、省政府决定设立渭河生态区,主要目的在于涵养水源,保护水质,恢复生态。目前,渭河水质发生了根本变化,水量在逐步增加。《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于2013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依法加强我省渭河流域统一管理、合理利用渭河水资源、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生态区的设立和建设保护的要求,需要在《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中予以明确,2018年,胡和平书记在渭河河长湖长会议暨渭河生态区工作会议上要求从立法层面研究健全保护制度,严格加强生态区保护。随即,省水利厅向省人大提出修改《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的请示,并配合省人大农工委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沿渭各市(区)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渭河干流及千河支流水生态基流问题,我们将积极向省人大反映,并在修订时予以考虑,加大《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的执行力度,保证渭河干流及流域内支流水生态基流,维护生态功能。
二、目前,经多方努力,渭河林家村河道断面日均流量已达到5立方米/秒以上,但要达到8-10立方米/秒,仍有一定困难。2016年2月,省水利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加强宝鸡峡和冯家山水库联合调度,保证渭河干流生态基流,同时,启动通关河生态补水水库工程,在规划水平年2025年实施通关河水库,给林家村断面生态补水,使林家村断面枯水期河道90%保证率的生态流量提高至基本生态流量目标8.5立方米/秒。目前,通关河生态补水水库工程编制完成了渭河干流林家村断面生态补水规划,正在开展水资源论证、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土地预审、工程规划选址、移民规划、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后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渭河生态流量需求的增长,再行修建其他水利枢纽工程满足林家村断面生态流量至10立方米/秒。
千河自上而下建有冯家山(大型)水库和王家崖(中型)水库,为保障千河生态水,经省水利厅多次与宝鸡市政府协商后,枯水期冯家山水库下泄不少于2立方米/秒以上的生态流量至王家崖水库,王家崖水库在枯水期下泄2立方米/秒以上的生态流量至千河河道,确保千河入渭口水质达标,保障河流生态功能。我厅今后将继续与宝鸡市政府协调,实施冯家山水库调蓄工程、王家崖水库和宝鸡峡灌溉系统统一联合调度,增加下泄流量,确保千河生态基流,恢复水体在河流中的稀释降解功能,提高环境质量。
三、宝鸡峡引渭灌区灌溉着宝鸡、杨凌、咸阳、西安4市(区)的14个县(市、区)、97个乡镇的近300万亩农田,累计增产粮食3700万吨,为全省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现有职工2200多人,近年来受农灌市场萎缩、水价与成本政策性倒挂、社会总体工资水平大幅上涨等因素挤压,日常运转难以为继,1997年批准筹资修建了魏家堡、杨凌水电站,以发电收入补助农灌产业。近年来,为保证林家村断面在较为干旱的情况下实测流量不低于5立方米/秒的目标要求,2014年3月25日,开始限制宝鸡峡引水发电,向河道下泄生态流量,宝鸡峡管理局五年累计下泄生态水量18.40亿立方米。目前,我厅要求魏家堡、杨凌、绛帐三座水电站非汛期全部关停,只在汛期利用渭河洪水运行发电。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关于改变灌区电站运行现状保障渭河生态基流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论证,积极和有关部门协商,争取彻底解决3座水电站发电和生态基流的矛盾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