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582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19-5340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2019-11-0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关于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582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 2019-11-08 02:03
沙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早日贯通渭河河堤路咸阳段的建议》(第58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渭河综合整治工程是陕西省委、省政府在总结多年治渭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渭河新特性和流域新的发展变化,站在陕西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举全省之力启动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2011年2月17日开工建设,通过加宽堤防、疏浚河道、整治河滩、水量调度、绿化治污、开发利用,渭河防洪形势得以改善,水生态修复及水污染治理成效明显,沿岸产业聚集效应增强,“洪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已基本实现。2015年7月2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渭河治理主体项目投运暨续建工程启动动员会,标志着渭河治理主体工程建成。正如您所说,渭河南北两岸已基本建成集防洪、交通功能为一体的坚固堤防和滨河大道,渭河河堤路沿线以其丰富的景观、特色的产业、便捷的交通成为了沿渭群众旅游休闲的场所。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咸阳二号桥至秦都区小王村1.5公里河堤路因为建设主体问题迟迟没有开工建设,对于该段堤防建设问题,主要是陇海铁路桥扩孔改建进度的影响造成的。
      原有的陇海铁路咸阳渭河桥组孔宽仅388米,在渭河咸阳城区段下游河道上人为形成卡口,造成洪水下泄的“瓶颈”,严重威胁咸阳城区段防洪安全,每年都是省、市防汛的重点。1987年8月,省政府以陕政办发〔1987〕178号文件,第一次将陇海铁路咸阳渭河桥组列为全省15座重大碍洪桥梁之一,明确西安铁路局为改建清障责任单位,要求按不小于600米的最小堤距进行扩孔改建。2010年《陕西省渭河全线综合整治规划及实施方案》再次要求扩孔改建铁路桥组。2012年2月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协调铁路桥扩孔改建工作。随后省水利厅、治渭办进行现场、会议协调和文件督促10余次,电话督促联系30余次。通过这些努力,2017年3月西安铁路局全面启动陇海铁路咸阳渭河桥组扩孔改建工程,预计2019年6月底将建成投运。
      2013年5月6日,我厅以《关于渭河右岸西咸新区小王庄至沣河入渭口段新建加宽堤防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水规计发〔2018〕120号),明确由西咸新区负责加宽和新建堤防工程建设。但由于陇海铁路咸阳渭河桥组扩孔改建一直没有开工建设,致使渭河右岸堤防陇海铁路桥段新建800米堤防工程至今没有实施。
      2017年1月21日,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西咸新区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意见》(陕发〔2017〕3号),将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辖区包括王家庄在内的12.6平方公里原咸阳市已建成城区的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委托咸阳市实施,造成该段堤防的建设责任主体与属地管理发生变化。该段新建堤防牵扯王家庄现有2个村民小组、庄基248院、320户、1418名群众的搬迁问题,矛盾突出、拆迁量大、补偿费用高,我厅多次与咸阳市和西咸新区协商,并于2018年12月12日,组织咸阳市和西咸新区有关部门专门召开协调会,已形成了初步意见,提请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近期,省政府将组织现场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夯实任务。我们将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督促建设责任主体加快实施,确保渭河河堤路早日全线贯通。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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