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定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无定河综合治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开本规划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述
1、规划名称
无定河流域综合规划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无定河流域,流域面积30261km2,行政区划包括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的乌审旗、鄂托克前旗、伊金霍洛旗,陕西省榆林市的榆阳区、横山、靖边、米脂、绥德、子洲、清涧、定边等县的全部或部分及延安市的子长、安塞、吴起县的局部地区,其中陕西省占71.4%,内蒙古占28.6%。
3.规划水平年
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准年,分近期和远期两个水平年,近期水平年2020年,远期水平年2030年。规划以近期水平年为重点。
4、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拦沙水库工程建设,重点进行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治理,有效减少入黄泥沙;使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基本控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进一步加大节水改造力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通过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河道生态用水需求,提高供水保障程度,缓解省(区)间水事矛盾。通过防洪工程建设,使重点防洪河段达到设防标准要求。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得到加强,主要河段水质基本达到水功能区目标,入黄口水质达到Ⅲ类,河流生态系统得到初步改善。流域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远期目标:建成较为完善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区得到初步治理,新增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控制,流域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初步形成水资源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的供水保障体系,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基本建成节水型社会。流域洪水得到基本控制,防洪安全进一步提高。河流水质达到水功能区目标,河道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和保护。流域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分析《无定河流域综合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政策、规划区划的协调性。结合区域环境现状的初步调查结果,识别规划的主要影响,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现状的分析、调查与评价,预测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社会等的综合影响,从环境角度进行规划方案的综合论证。针对存在的环境不利影响,提出合理的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以及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
2、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规划分析;
(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5)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分析;
(6)推荐方案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7)环境监测方案与跟踪评价。
三、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黄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计划局(邮编:450018)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1号
联 系 人: 杨慧娟
电 话: 0371-66022247
邮 箱: yanghuijuan@yrcc.gov.cn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城北路东12号(邮编:450004)
联 系 人:刘海涛
电 话:0371-66024216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1、您认为无定河流域的自然、社会及生态环境状况如何,最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该规划的实施对无定河流域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影响程度如何?规划的实施是否会改善流域生态环境?
3、是否支持本规划的实施,请详细说明原因?
4、对本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需要提出意见的公众,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规划编制组织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计划局或环评单位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