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6年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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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6年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26-05-15 15:05 来源: 河湖处

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杨凌示范区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政府行政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全面压实采砂管理责任,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切实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现将2026年度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市同步通过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水利部门官网、主流媒体等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原责任人工作变动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调整并重新公示,同时向省水利厅提交更新情况。



      附件:1.陕西省2026年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xlsx

            
            2.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责任的通知.docx

陕西省水利厅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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