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6年全省5级及以上河道堤防工程“四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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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6年全省5级及以上河道堤防工程“四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26-05-13 17:06 来源: 河湖处

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杨凌示范区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水利部《堤防运行管理办法》,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实施<堤防运行管理办法>细则》(陕水河湖发〔2025〕40 号)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运行责任制的要求,逐堤段落实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堤防主管部门、堤防管理单位责任人及其具体职责,全面落实堤防工程安全运行管理责任,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堤防工程安全监督,督促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堤防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现将全省 5 级及以上河道堤防工程“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市区同步通过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水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当地主流媒体等向社会公示属地河道堤防工程“四个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原责任人工作变动的,要在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调整并重新公示,同时向省水利厅提交更新情况。


      附件:1.陕西省2026年5级及以上河道堤防工程“四个责任人”名单.xlsx

           
          2.《堤防运行管理办法》.docx

          
          3.《陕西省实施<堤防运行管理办法>细则》.pdf

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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