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省水资源节水工作和“四水四定”夯基工程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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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省水资源节水工作和“四水四定”夯基工程工作要点

时间: 2026-03-31 14:28 来源: 水资源处

       2026年全省水资源节水工作和“四水四定”夯基工程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级部署要求,紧紧围绕 “讲政治、守底线、找短板、找亮点”要求,以全力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考核和“四水四定”夯基工程为主线,狠抓考核落实、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指标统计、夯实数据基础,强化调度管控、提升统筹能力,从严监督管理、筑牢风险防线,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加快项目建设、强化支撑保障,抓实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保持良好状态、锻造过硬队伍,全力做好“十五五”和2026年水资源节水工作,推动我省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取得新突破,为奋力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严守四水四定,强化刚性约束落地

      1.科学分解“十五五”指标。细化下达各市(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善可用水量成果应用,实施水资源管控指标动态调整和严格监管。

      2.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切实推进相关行业规划、重大产业和项目布局、各类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水资源刚性约束论证和审查。

      3.宣贯刚性约束考核办法。压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扎实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6个方面21项考核指标落地见效。

      二、健全节水体系,完善制度标准管控

      4.健全节水政策体系,完成省级行业用水定额修订,强化重点行业和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贯标,一、二批水预算管理试点取得可复制、可推广、北方省区有影响的经验。

      5.深化节水行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和国家重要战略承载区水效提升行动,落细重大引调水工程受水区全过程节水评价,印发《陕西省“十五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西安、榆林作为发展双极,要积极争取列入国家高质量建设节水型社会先行先试范围。

      6.培育现代化节水产业。筹建黄河流域(西北)节水产业园和创新联盟,拓展“节水贷”和“合同节水管理+”,建立节水产业单位名录库,推动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

      7.拓展非常规水利用。出台《陕西省非常规水利用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十五五”非常规水利用规划》,以再生水、矿井水、雨水利用等为重点,加快三年滚动项目储备,抓好非常规水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

      三、深化执法年专项行动,持续加大监管力度

      8.扎实开展全省水资源管理执法年专项行动。以中央巡视、环保督察、专项审计及社会监督发现的违法线索为重点,坚持常态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违法取用水、破坏地下水、浪费水资源、损害水生态、虚假统计水、影响破坏水文设施等违法行为。深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司法案件警示衔接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确保水事违法问题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各地要按标准查处典型案例并汇编成册,发挥“以案示警”作用。

      9.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监管。持续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质量和取水许可审批线上抽查,完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和审查制度,强化地方审批和监管部门培训和管理整治。开展电子证照数据治理,清查核减闲置许可水量。

      10.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推进水资源税征收改革,完成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和优惠减征政策落实。

      四、强化水量统一调度,推动河湖生态复苏

      11.推进江河水量分配与调度。完成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审计涉及水量分配和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整改任务。制定印发长江流域15条跨市河流水量分配方案,指导地市完成千河、清河、石川河水量分配工作。持续深化渭河、汉江等9大江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优化引汉济渭等重大引调水工程调度机制,强化干旱期应急调度管理能力,实现断面流量和用水总量双达标。

      12.持续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组织完成省内河湖及其上的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目标,建立河湖和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管理清单。开展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宣贯,建立加强生态流量监测预警与评价,加强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管理,落实生态流量监测、调度、保障和监管责任。

      13.开展新一轮母亲河复苏行动。巩固石川河复苏成效,推动第二批母亲河复苏行动尽快取得实效。

      五、加强地下水综合治理,推进保护提质增效

      14.严抓水量水位双控。组织制定“十五五”地下水水位控制目标,细化分解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优化完善水量、水位考核和评估办法,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和手段,加强点名、会商、约谈等监管措施及问题整改跟踪,进一步压实地下水保护主体责任。

      15.推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省级超采综合治理方案报审发布工作,指导编制“一地一策”超采综合治理方案,加强超采治理项目全过程巡查监管,充分发挥项目治理效益。

      16.强化禁限采区取用水管理。指导超采市县细化取用水监管措施,逐步压减地下水开采量。组织开展省级地下水超采区动态评估,对治理成效显著、已不满足划定条件的超采区,及时进行调整,力争年内实现1—2处超采区评估退出。

      17.深化法规制度建设。针对性出台落实地下水储备制度、地热能开发利用等管理办法,制定地下水取水工程建设、登记、封废全流程监管技术标准。探索遥感、重力卫星在地下水动态监测中的实践应用,不断强化地下水科技支撑保障。

      六、加快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实现月度达标率要求

      18.高质量完成中央投资监测项目建设和运维。规范建设纳入水利部三年提升行动的取水计量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取水计量电子档案。采取硬措施强执法手段着力解决取水在线计量数据缺失、数据异常、数据不协调问题,压实属地监管及取用水户管护维护责任,省厅采取月通报季度督办或约谈会商,确保应接入全国取用水管理平台的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接入率、逐月满足到报率95%的考核要求,逐步实现100%达标。

      19.巩固深化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工作成果。加强与电力部门的联动与协同,深化“水—电”档案难题技术攻关、“以电折水”系数测算、数据共享应用,拓展数据融合应用场景,形成务实有效的折算系数和水量核算成果。

      20.加强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深刻汲取审计督察反馈再生水、微咸水统计问题整改和警示教育教训,常态化开展取用水监测计量统计数据质量线上抽查,切实加强用水统计数据与取水计量、水资源税纳税水量、遥感解译等数据的交叉检验,及时发现和纠正取水计量不规范、用水统计不规范等问题。不断完善取用水户名录、做实做细区域和流域不同用水类型的用水统计和监管,高质量完成用水统计季度统计和年度核算工作,按期发布水资源公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水资源数据支撑。

      七、扛牢生态保护水利责任,强化水资源保护。

      21.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按照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制定要求,指导市县制定辖区内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规范管理及时更新。依托信息平台,做好年度重要水源地安全评估。

      22.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水利有关工作。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组织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水利任务。发挥水文流量和水质监测能力,统筹江河水库调度能力,做好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水利应对。

      23.牵头推进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牵头5个市级政府和15个省级部门制定“十五五”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好水利部专题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年度省级联席会议,推进工作进展、安排重点任务,确保年度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八、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组织保障

      24.健全水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发挥中国水权交易所陕西服务中心作用,收储富余指标再配置或市场交易再分配满足新增用水需求,探索新增水权指标有偿获得。陕北地区探索新建工程新增水权通过有偿方式获得;关中地区通过收储大中型灌区结余水量,向城镇供水、工业用水和生态补水、地下水压采进行市场化配置。陕南地区收储工程富余水量,向各类产业配水。黄河干流富余耗水指标省级收储并通过市场方式再配置,同时积极推进引汉济渭工程水权置换增加陕北地区黄河干流耗水指标。持续推进全省大中型灌区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加强用水权改革宣传引导和经验总结推广,编发我省水权交易典型案例。

      25.注重宣传教育培训。在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宣传教育和培训中,始终秉持“广覆盖、接地气、重实效”的导向,坚持在国家层面有影响的宣传品牌,广泛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激励、培训交流,让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取用水户用水良好习惯、行业从业人的职业素养。

      26.树立正确政绩观。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工作状态,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水资源管理队伍。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始终把水资源管理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确保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要严格落实 “五个坚决”要求,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持续深化学习领会、感悟笃行,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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