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系统治理为核心,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以智慧监管监测为支撑,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以创新驱动为引擎,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年力争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00平方公里以上,水土保持率提升至71.42%。
一、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
1.全力做好重点工程建设。合理确定投资规模,不断优化审查流程,强力推动前期工作,严格节点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黄河流域实施的淤地坝、拦沙工程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按期完成国家下达任务、长江流域开展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任务落实并打造一批示范典型,努力实现“十四五”任务收好官,生态清洁小流域装好台,全省水保建设稳步推进,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基础支撑。
2.认真做好项目全过程管理。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不断规范项目审查审批,强化建设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完善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建立全流程全方位管理体系,及时将项目进展信息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年度投资完成率达到90%。要严格淤地(拦沙)坝工程质量管理,按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要求,做好在建淤地坝、拦沙坝和除险加固淤地坝质量提升相关工作,督促参建各方落实质量控制与管理责任,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抓好已完工项目收尾,2024年以前实施的项目做到应验尽验。拟于2026年实施的中省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应于2025年7月底前报省水利厅开展审查或合规性审核,确保9月30日前项目全部储备到位。
3.切实做好淤地坝安全运用。各地要全面落实水利部将淤地坝防汛纳入地方防汛责任体系要求,执行淤地坝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夯实中型以上淤地坝“三个责任人”责任。汛前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完成受损淤地坝修复和排查问题整改,组织做好防汛预案编制并录入黄委淤地坝管理系统、应急避险演练等度汛准备。汛前要实现下游有居民点的中型以上淤地坝安全监测设施全覆盖。汛期以下游有居民点或重要设施的淤地坝为重点,加强“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雨水情预报和风险预警,一旦发生险情,人员能够及时撤离,确保度汛安全。省水土保持和移民工作中心、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要加强汛期强降雨淤地坝安全度汛指导,配合黄委做好淤地坝安全度汛管理平台建设,及时将大中型淤地坝淤积专项调查、淤地坝登记和销号等信息录入淤地坝管理信息系统,提升淤地坝监测预警能力。常态化开展淤地坝登记销号工作。
4.扎实开展“十五五”项目谋划。各地要立足区域特点统筹规划布局,强化任务衔接和整体推进。陕北以黄土高原多沙粗沙区为重点,进一步恢复区域生态环境,有效减少入黄泥沙,为陕北能源开发区发展提供生态保障;关中以秦岭北麓和关中城市群生态环境改善为重点,加强渭河台塬等流失重点区域的治理;陕南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态屏障功能为宗旨,加强秦岭主要江河源头、重要水源地水源涵养区预防保护,着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二、依法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6.深化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完成国家级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探索建立空间管控制度;6月底前完成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划定并上报水利部,12月底前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和公告。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要认真按技术要求做好支撑工作。
7.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系统采集水土保持设计、监测、监理及施工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录入信用信息平台。对守信主体实施减少检查频次等激励措施,对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同步推动评价结果纳入“信用中国(陕西)”平台,实现与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数据互通互认,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
8.优化生产建设项目全流程闭环监管。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推行方案编制质量终身责任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充分应用国家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治理区划定成果,从严审核项目选址选线合理性,重点强化弃渣场安全选址、表土资源保护和弃渣减量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审查。严格执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严控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对无正当理由调整弃渣场或降低防治标准的方案坚决不予批准。建立全过程质量管控机制,确保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科学有效。要充分运用卫星、无人机等技术,实现在建项目跟踪检查全覆盖。加大水土流失风险点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问题及整改情况清单,强化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加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力度。
9.持续深化水土保持遥感监管。不断强化省级遥感监管平台建设,引入亚米级卫星影像智能解译,实现扰动图斑自动识别、问题整改跟踪。强化禁垦坡度以上陡坡地水土流失风险认定。依法依规依标加强农林开发活动的监管。指导重大项目建立水土保持智能监管平台,接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全方位监管。
10.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深化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协作,开展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根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及整改情况,依法依规采取约谈、通报、纳入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等推动问题整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强化延伸水土保持监测体系
10.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推进2025年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积极应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规范遥感解译、现场核查与异常数据动态筛查流程,探索监测数据多维关联分析与时空演变规律研究,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数据分级审核及上报,切实提升动态监测成果的科学性与时效性。建立“空天地”一体化监管网络,构建点面结合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对秦岭北麓、渭北旱腰带、丹江口库区、黄土高原多沙粗沙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监测评价。
11.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布局。全力配合做好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设,加强监测站点管理和技术指导,研究编制全省监测站网规划,优化完善监测站网建设,确保全省各类水土流失监测工作有序开展。统筹谋划、积极推进监测站点优化升级,强化监测人员配备和运行经费保障,推进人工监测向智能监测转变,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监测设备计量管理要求,保证设备质量。同时开展省批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数据分析,研究制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质量评价办法》,稳步推动监测成果质量评价认定工作,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12.强化水土保持监测数据应用。收集整编监测数据资料,完成年度全省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发布2024年度陕西省水土保持公报,全面反映我省水土流失治理成效。结合小流域划分成果,开展水土流失图斑落地,探索建立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网格化管理体系。开展生态治理项目监测调研,探索开展水土保持治理成效监测评价。与流域监测机构加强协作交流,配合长委做好丹江口库区典型小流域治理成效监测,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土流失监测有效开展。
四、创新完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
13.完善水土保持协同治理机制。强化各级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战略统筹效能,着力构建跨领域政策衔接体系,形成制度性保障与资源整合优势并重的协同治理格局,促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区域发展战略深度耦合,推动形成多方共建、良性互促的水土保持治理新范式,为全域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持续发展动能。
14.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陕西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建立全省水土保持生态价值产品资源库和目录清单,摸清我省水土保持产品价值总量。试点开展淤地坝碳汇交易和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不断推广“淤地坝+”模式,推动坝地资源转化为耕地指标交易,收益反哺区域内水土流失治理、生态环境改善。
15.做好考核工作。以“十四五”规划任务为基础,以动态监测为主要依据,分解2025年度治理面积任务,落实好河湖长制水土保持部分省对市考核工作,全面真实掌握各市水土保持工作实效。
五、着力夯实水土保持基础支撑
16.推进数字水保全域覆盖。推进省级水土保持“一张图”建设,整合治理、监管、监测数据,实现多源信息“一屏统览”。高标准完成水土保持“两图一库”,并在此基础上持续深化大中型淤地坝淤积专项调查成果,开展大中型淤地坝坝地利用情况分析。在确保数据安全前提下,切实用好淤地坝淤积专项调查实测数据,用两年时间,统一标准采集完善大中型淤地坝无人机等高精度数据底板,丰富淤地坝数据库。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我省水土保持业务中的应用和部署,加强两者的深度融合。
17.构建水土保持专业化支撑体系。健全分层分类的专业人才结构,通过交流平台搭建与跨领域知识融合,培育复合型技术骨干与行业领军团队,打造适应现代水土保持治理需求的人才生态圈。创新专家智库动态优化机制,建立覆盖战略决策、技术攻关、成效评估的多维能力评价体系,实现专家资源配置与重大治理需求精准适配。
18.强化宣传引导。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与区域文化培育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地域辨识度的水土保持标识,加强示范引领与公众自主参与意愿的有机结合,形成立体化、交互式、可持续的传播生态,为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延安市要高标准完成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评估,打造陕西生态治理样板,凝练黄土高原治理模式,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经验。按照修订后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完善工作方案,高标准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强化对已认定示范项目动态管理,确保示范效果持续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