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治水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农村水利水电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两会精神,按照全省水利工作“14886”总体思路,树立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立足粮食安全灌溉工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河湖复苏生态工程,大力推进灌区建设管理,提升供水保障能力,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全力保障粮食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夯实乡村全面振兴水利基础。
一、深入推动灌区现代化建设改造
1.强化规划标准引领。围绕粮食增产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做好农田灌溉发展顶层设计,加强与区域发展战略、水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规划衔接,印发《全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积极谋划储备一批条件较为成熟的大中型灌区建设与改造项目,持续增强发展后劲。加强部门协同和共建共用,完善和适时更新大中型灌区一张图。加快推进灌区基础信息库构建,建设数字孪生灌区,开展业务应用支撑,提高决策科学性和准确性。
2.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提质提速。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建立工程台账,实施清单管理,统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确保年度任务按期完成,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00万亩。加强部门协作,统筹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建设,充分发挥灌区改造整体效益。组织加快列入“两重”清单大型灌区可研和初步设计审查审批,持续推进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和农田排涝项目前期储备,争取国家投资支持。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加强“软建设”配套措施,用好常态化审查机制,不断充实完善项目储备库,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
3.全力做好灌溉用水保障。利用灌溉间隙对灌排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维养,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合理预判灌区需水量变化趋势,根据气候、土壤墒情、作物生长等情况,及时优化灌溉供水用水方案,提高灌溉供水保障程度。加强大中型灌区取水许可管理,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行水责任,加强渠道安全管理,加快灌区防护设施建设,优先推进干支渠重点段防护,提高灌区水利工程管护水平。
4.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巩固深化大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督促市县加快全面完成中小型灌区水价改革任务。配合发改部门做好大型灌区新一轮成本监审,科学合理确定灌区农业供水价格。
5.建立健全农业节水增效制度体系。贯彻落实《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践行“节水优先”思路,把灌区作为农业节水主战场,加快完善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因地制宜推进灌区输水方式渠改管、高效节水技术,提升灌溉用水效率,有效控制用水总量,推动农业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依托杨凌节水技术中心及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作用,加强灌溉试验工作,强化灌溉试验站网综合能力提升,开展灌溉试验资料整编,优化灌溉制度,提升农灌水利用系数测定水平。
6.持续开展灌区标准化管理。加强灌区、灌排泵站和水闸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省级常态化评价机制,推进一批标准化管理单位创建,加大总结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学习,积极举办行业技能竞赛,提高灌区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强灌区法制化建设,启动制定《陕西省灌排工程管理条例》,健全灌区执法依据,提高执法效能,规范农业灌排设施占用审批,保障灌区合法权益。
二、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7.大力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坚持“两手发力”,推广三个“公益性建设+”等融资新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积极争取乡村振兴衔接和移民后扶资金,构建财政资金、政府债券、金融信贷、社会资本共同发力的投融资格局。推动《陕西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落实落地,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加快推动集中供水工程联网、并网、联调联供,压减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工程,全力提升农村供水规模化水平。2025年全省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8%以上,规模化供水覆盖人口比例超过53%。加快推进2024年小型引调水工程建成达效,2025年小型引调水项目如期开工。
8.扎实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专项行动。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优选专业化供水企业或专管机构,建立健全县域智慧供水管理服务平台,到年底全省县区农村供水基本实现县域统管。强化标准化管理,按照“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要求,加大工程运行管护力度,加强管水员业务能力和队伍建设,建立良性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遴选20个省级标准化工程,所有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实现标准化管理,水费收缴率达到97.5%。
9.深入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动乡镇级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划、立、治”工作,从源头上保障供水安全。巩固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应配尽配”成果,推进千人以下工程落实净化消毒措施。出台消除直饮窖水技术指南,制定消除直饮窖水奖补办法,全面完成消除直饮窖水任务。强化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自检,组织开展行业巡检抽检,加强与卫健和疾控部门联动,强化水质问题整改,及时研判和消除风险,形成合力推动水质稳步提升,基本达到当地县城水平。
10.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水利部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出台贯彻意见及推进措施,进一步明确“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建设标准要求及赋分细则。组织符合条件的县区积极申报验收命名,对通过水利部验收命名的县区加大支持力度,做好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11.统筹做好县城供水保障工作。积极争取银行贷款、专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县城供水设施建设,年度新增县城设施供水能力12万吨。深化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按照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要求,持续优化企业用水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配合做好“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优化完善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暖)联动过户“一件事”,配合做好系统对接等工作事项,进一步优化提升方便用水营商环境。做好抗洪旱和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应对防范极端天气保农村供水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物资储备,组建应急供水队伍,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平急两用的应急供水保障体系,兜牢农村饮水安全底线。
12.纵深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整治。集中整治农村供水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管护不规范、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工程建设推进缓慢等问题,强化案件查办和线索移交。健全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全面排查、动态监测农村供水工程运行和农村人口饮水状况,充分发挥陕西城乡供水信访监督平台、市县监督举报电话作用,确保各方面反馈和群众反映供水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动态清零。强化农村供水维修养护资金台账管理,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
三、深入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
13.巩固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成果。完善后续工作,扎实开展“回头看”,严格对标对表,对小水电清理整改情况再复核再确认,确保整改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与监测评估,确保问题不反弹。
14.强化小水电行业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防汛“三个责任人”责任,巩固小水电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成果,开展防汛度汛及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度汛。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加快装机较小的水电站三级达标。力争全年新增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水电站10座。
15.持续抓好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出台生态流量监管办法、加快制定考核办法,生态流量考核评价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动态调整重点监管名录,推进利用监管平台在线随机抽查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四不两直”检查,及时整改发现问题,进一步提升监管质效。
16.持续推进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推动建立小水电生态电价补偿机制,推动绿色转型。按照电站“生产运行安全、生态保障有力、管理智慧高效”的要求,鼓励有条件的电站实施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工程,推进小水电智能化改造、集约化运行、物业化管理,提高水能资源利用效率,巩固生态流量泄放效果,进一步修复河流生态。
四、扎实做好乡村振兴水利工作
17.强化责任目标引领。落实中省1号文件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制定印发《2025年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水利实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水利保障工作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效。
18.强化脱贫成果动态监测。持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常态化开展春秋两季全覆盖“敲门入户”大排查、大走访,坚持动态清零,对农村供水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巩固好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农村供水保障政策宣讲,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的良好氛围。
19.提升行业帮扶能力。实施重点区域帮扶,优先落实、优先保障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县事关民生的各类水利项目,支持补齐必要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短板。督促指导各地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等就业岗位中优先吸纳满足技能要求的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
20.扎实做好定点帮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帮扶优势,压紧压实帮扶责任,进村入户走访调研,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巩固提升好帮扶村产业发展,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做好农副产品帮销,指导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脱贫群众增收。
附件:各市(区)农村供水“四个专项行动”2024年成果成效和2025年目标任务
附件:
各市(区)农村供水“四个专项行动”2024年成果成效和2025年目标任务 |
序号 | 地市 | 2024年农村供水“四个专项行动”成果成效 | 2025年农村供水“四个专项行动”目标任务 |
规模化建设 | 标准化管理 | 水质提升 | 消除直饮窖水 | 规模化覆盖比例 | 标准化管理 | 水质提升 | 消除直饮窖水 |
市县筹集资金(不含中省投资,单位:万元) | 规模化覆盖比例 | 千吨万人工程实现标准化管理比例 | 县域 统管 完成 比例 | 枯水期水质达标率 | 丰水期水质达标率 | 2024年 完成数(人) | 2024年底存量(人) | 千吨万人工程达到标准化管理评价要求比例 | 县域统管覆盖比例 | 实现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个县区) |
1 | 西安市 | 37491 | 49.3% | 76.0% | 100.0% | 66.7% | 56.4% | / | / | 57.3% | 100.0% | 100.0% | 1 | 稳步提升,基本达到当地县城水平 | / |
2 | 宝鸡市 | 13586 | 31.1% | 72.0% | 54.0% | 97.8% | 100.0% | / | / | 49.1% | 100.0% | 100.0% | 3 | 稳步提升,基本达到当地县城水平 | / |
3 | 咸阳市 | 5030 | 63.4% | 83.0% | 58.0% | 65.9% | 92.9% | / | / | 76.1% | 100.0% | 100.0% | 3 | 稳步提升,基本达到当地县城水平 | / |
4 | 铜川市 | 2140 | 43.0% | 100.0% | 80.0% | 92.2% | 95.1% | / | / | 60.3% | 100.0% | 100.0% | 1 | 稳步提升,基本达到当地县城水平 | / |
5 | 渭南市 | 12185 | 68.9% | 70.0% | 73.0% | 58.4% | 58.9% | 3224 | 11500 | 75.6% | 100.0% | 100.0% | 2 | 稳步提升,基本达到当地县城水平 | 全面消除 |
6 | 延安市 | 9174 | 28.8% | 78.0% | 23.0% | 98.8% | 98.0% | 5672 | 21409 | 33.4% | 100.0% | 100.0% | 1 | 稳步提升,基本达到当地县城水平 | 全面消除 |
7 | 榆林市 | 34785 | 23.9% | 75.0% | 25.0% | 79.5% | 78.8% | 14999 | 22888 | 30.7% | 100.0% | 100.0% | 1 | 稳步提升,基本达到当地县城水平 | 全面消除 |
8 | 汉中市 | 32474 | 33.3% | 85.0% | 45.0% | 99.0% | 100.0% | / | / | 47.5% | 100.0% | 100.0% | 2 | 稳步提升,基本达到当地县城水平 | / |
9 | 安康市 | 1434 | 26.6% | 90.0% | 58.0% | 93.1% | 98.1% | / | / | 40.6% | 100.0% | 100.0% | 2 | 稳步提升,基本达到当地县城水平 | / |
10 | 商洛市 | 5079 | 33.1% | 84.0% | 100.0% | 74.6% | 97.0% | / | / | 46.3% | 100.0% | 100.0% | 1 | 稳步提升,基本达到当地县城水平 | / |
11 | 杨陵区 | 94 | 41.3% | 0.0% | 0.0% | 68.8% | 75.0% | / | / | 41.3% | 100.0% | 100.0% |
| 稳步提升,基本达到当地县城水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