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杨凌示范区发布2025年总河湖长1号令,要求全区上下全面落实中、省关于加强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水灾害防御、水资源管控、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各项工作,将“三河两渠”打造成造福杨凌人民的“幸福河”。
一是压实河湖管护责任,构建全社会协同共治新格局。严格落实河湖长履职规范和巡河制度,压紧压实区级河湖长职责,指导镇、村级河长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发挥好“教授河长”“河湖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作用,引导公众参与河湖保护、监督,形成河长挂帅、水利牵头、多部门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河湖管护新格局。
二是严格水域岸线管控,筑牢绿色生态空间屏障。以打好问题整改硬仗为抓手,举一反三开展涉河涉水问题排查整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加强渭河生态区红线管控,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查处非法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贯彻落实《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扩大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发展壮大节水产业。加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坚决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充分发扬杨凌农业节水科教资源优势,推广旱作农业先进节水灌溉新技术、新模式,以科技引领推动农业节水增效。
四是加强水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改善示范区生态环境面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示范区城镇污水治理规划,加强城市排污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污水排放审批,确保市政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有规可依。推动全区雨污管网排查整治,因地制宜解决城区市政雨污管网错接混搭、工业园区污水排放等问题,不断提升杨凌水环境质量。
五是强化水土保持全域治理,提升水生态保护修复水平。聚焦水土保持“十四五”目标任务完成和“十五五”规划,一体推进杨凌全域水保治理。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探索推行信用评价、信息化监管和区域评估,推动生产建设项目全流程监管。积极谋划渭惠渠、高干渠水土保持生态治理,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六是加快建设幸福河湖,促进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河湖治理保护机制,持续推进河湖治理保护,推动临渭片区综合开发改造,促进现代农业、服务业、体育运动休闲、生态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打造高品质滨河生态休闲康养目的地,加快建设生态河湖、幸福河湖、美丽河湖,形成人水和谐共生的河湖保护治理新格局,为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