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陕西省水土保持专家库
专家的通知
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杨凌示范区水务局,厅属各单位,相关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为保障我省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聚拢各相关行业优秀人才推动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规范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监督和管理,经研究,我厅拟成立陕西省水土保持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分类
库内专家划分为生产建设项目类、生态治理类,再以入库专家的工作领域和专业特长细分子类别,实行精准化管理。
二、专家库应用
根据项目性质,建设领域,建设地点,复杂程度等限定条件,随机抽取相应类别专家。实行承诺制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应由具备承诺制审查资格的专家签署意见。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等;
(三)省级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
(四)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保证有从事技术评审的时间和精力;
(五)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六)非在职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七)长期从事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具有较强的生态治理项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咨询、评审能力的,经水利厅确认后,年龄、职称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八)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方式
专家申请入选专家库,可采取单位推荐、个人申请和定向邀请三种方式,可同时申报多类专家。在职人员申报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申请入库专家需提交相关个人资料及入库专家申请登记表(见附件),对专业特长须如实填写,并附《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入库专家申请登记表及证明材料等将存档备查。
五、申报流程
(一)个人填写陕西省水土保持专家申请表,经有关单位同意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同时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申报专业领域业绩证明材料PDF文件,填写个人信息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请在陕西省水利厅网站-陕西水土保持板块下载。
(二)省水利厅采取资格审查的方式,组织对申报入库专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在省水利厅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告。对于公示有异议的,省水利厅予以进一步复核。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与督促,专家所在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省水利厅按照《陕西省水土保持专家库管理办法》负责专家库后续的管理,加强信用监管,及时更新。
(三)8月10日前完成专家信息征集,8月底正式启用。
附件:1.陕西省水土保持专家申请表
2.陕西省水土保持专家申请个人信息汇总表
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李苏航 联系电话:029-61835270
邮 箱:shuibaozhili@163.com
邮寄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150号陕西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