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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江流域历史时期移民类型概述

来源:张亚楠      发布时间:2025-05-12     

陕西汉江流域历史发展过程的移民行为,分为三种类型:灾荒移民、政治移民、军事移民。灾荒移民是为了生存的需要而进行的自发性的流徙,政治移民军事移民具有强制性,是统治集团或军事集团为政治目的和军事目的而进行的强制性移民。

军事移民,在历史时期较为常见,最早有文字记载的军事移民发生在西周时期,《尚书·牧誓》记载周武王伐商纣王时,曾用庸、蜀、羌、髳、微、卢、彭、濮八国师。顾颉刚先生认为,其中庸、蜀、卢、彭、濮五国皆在汉水流域。春秋战国时期,汉江流域依然处于褒、巴、蜀、庸、楚、秦等国的纷争中,战争带来了人口的频繁迁徙,汉中、安康等地的巴蜀墓葬和楚墓为其提供实物佐证。秦惠王时,灭巴蜀,占据今汉中地区,后分置巴郡和蜀郡,并“移秦民万家实之”。这些移民可谓是较大规模的军事移民。

灾荒移民,多发生在国家政权动荡时期,汉江流域人口以迁入为主。历史上较为显著的时期是唐代“安史之乱”后,汉江流域形成了以汉中为主的人口迁入高潮。“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人口分布态势动荡。而这一时期,汉江流域社会环境稳定,经济长足发展,相比于关中地区粮食价格飙升,社会环境动荡,更加适宜居住。同时,蜀汉地区作为国家的大后方,长安、南郑、成都之间交往频繁,褒斜道、骆谷道多次修凿,交通便利,对人口的流动有一定的影响。高适在《请罢东川节度使》中写道:“比日关中米贵,而衣冠士庶,颇亦出城,山南、剑南道路相望,村坊市肆,与蜀人杂居,其升合斗储皆求于蜀人。”可见流民规模之大。明代初期,中原及长江中下游地区大批人口经历战乱及自然灾害,为逃避赋役,流徙至汉水中上游地区,其中一部分人进入陕南商洛和安康东部山区。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流民再次大规模流入秦巴山区。综合而言,明代流民迁徙迁出范围较前代更广,涉及河南、山东、山西、四川、江西、湖广、福建、浙江等地。

政治移民,主要是统治者为实现一定的管控目的而实施的统一移民。为了响应清政府的垦荒令,陕南和全国其他土地抛荒严重的地方一样,也出台了移民开垦的措施。如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 年),西乡县知县王穆发布公告:“如有无田耕种者前来踏看上等肥田,本县给以牛种,准其安插,承顶钱粮,永远管业”。康乾时期是清代汉江流域移民的一个高峰期。因白莲教起义和太平天国革命运动使地方经济的发展受挫,清政府再次出台招垦政策,饱受战乱的汉江流域就是其中重要地区,于是又出现了同治光绪年间的第二次移民高潮。

清代汉江流域的移民源流地十分广阔,以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区为主,北方中原地区较少,其中以两湖最多,其次为四川、安徽、广东、福建、江西、江苏、贵州等省。清代《汉南续修郡志·山内风土》记载:“郡属土著无多。……所云老民不过元明国初,若新民则数十年内侨寓成家。南、褒、城、洋、沔平坝之中,老民尚多,南北两山及西、凤、宁、略、留、定之属则老民十只二三,余均新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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