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积极谋划“水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近日,珠江委先后赴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公安厅开展座谈,商讨“水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2022年9月,水利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旨在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提升河湖安全保护工作效能,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河湖管理秩序。该意见印发以来,珠江委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讨论学习,主动谋划,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作用,主动对接流域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相关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络,全力推动“水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机制落实落地。
此次与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公安厅座谈,主要对“水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有关工作进行探讨,并就当前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交流。各方一致认为,在河湖安全保护领域,推动流域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加强协作配合,畅通沟通渠道,提升工作合力,增强执法效能,形成“沟通联络+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办案协作”工作体系,对实现河湖保护领域依法行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下一步,珠江委将持续加强与流域各省(自治区)水利厅、公安厅的沟通联络,加快推进流域“水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按照强化流域治理管理要求,着力开创流域河湖安全保护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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